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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租用商廈作為候任第五任行政長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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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田北辰議員的提問及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上月中簽訂租用期由本年一月下旬至八月中的租約,租用中環花園道一座商業大廈的一個辦公室,作為候任第五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候任辦)。政府其後於上月二十五日向本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介紹有關安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政府部門籌備設立候任辦的詳細過程和相關紀錄,包括各項籌備工作的開始及完成日期和結果,以及各人員負責的工作(按他們所屬政府部門及其職稱列出);

(二)政府曾考慮哪些非私人物業作為候任辦選址,以及最終沒有選取該等物業的詳細原因;

(三)候任辦的工程(包括裝修、還原工程開支)和運作開支(包括保安、首長級人員和非首長級人員的薪酬和福利開支)的詳細預算開支分別為何;
 
(四)可否提供標明間隔和各部分的面積及用途的候任辦平面圖;已決定選用的裝修物料的詳情及當局揀選物料時有否考慮環保原則;及

(五)鑑於候任辦的預算開支高達3,996萬元,遠高於5年前為第四任行政長官而設的候任辦的約829萬元預算開支,為何當局沒有採取以下做法:把前者獨立提交本會財務委員會尋求批准,並在獲得批准後才簽訂租約?
  
答覆:
 
主席:
 
  第五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將於今年三月二十六日舉行,當選的候任行政長官於七月一日就職。為了協助候任行政長官組建新一屆政府的領導團隊,制訂新政府的施政計劃及與現屆政府做好交接安排,我們參考二○一二年為第四任行政長官當選後設立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候任特首辦)的安排,計劃成立候任特首辦,在第五任行政長官當選後正式運作,至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結束。
 
  就問題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自去年十二月中開始籌備候任特首辦。在選址上,中環、金鐘和灣仔北一帶是香港的主要行政、立法及商業機構的集中地,是設立候任特首辦的適當地點,方便候任行政長官與現屆政府及社會各界聯繫,令兩屆政府交接暢順。因此,當開展籌備工作時,政府是先行嘗試物色區內的政府物業,用作來屆候任特首辦的地點。
  
  上屆候任特首辦設於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2樓。當時添馬政府總部新近落成,騰空後的舊政府總部有合適地方,經輕微修繕便可即時供候任特首辦使用。然而,前中區政府合署已撥歸律政司使用,上屆候任特首辦所處的西座正進行大型翻新工程,預期二○一八年年底完成,因此未能用作來屆候任特首辦的地點。

  我們曾考慮使用美利道多層停車場大廈的辦公室。但由於該大廈的設施較為殘舊,需要長時間進行翻新工程,時間上未能配合候任特首辦的需要。我們亦曾考慮使用金鐘道政府合署暫時未使用的辦公室,但該辦公室已編配給司法機構,用以重置現時在高等法院大樓內工作的司法機構後勤支援(如人事、培訓、行政等)人員,從而騰出空間讓高等法院增建或擴建與法庭職能直接相關的服務和設施,包括法官辦公室、競爭事務審裁處、香港司法學院、遺產承辦處設施等。相關的全面翻新工程已接近完成。因此,有關的辦公室不適宜用作候任特首辦,以免打亂司法服務的擴展。此外,我們亦考慮過添馬政府總部,但如要騰空辦公地方給候任特首辦,須涉及短暫搬遷其他決策局至其他地方或另行租用商業大廈,成本及效益皆不理想。

  由於中環、金鐘及灣仔北一帶沒有合適的政府物業可騰出使用,因此政府自本年一月初開始物色區內可供租用的商業大廈作為候任特首辦。其後於一月十七日與有關業主簽訂租約。
   
  至於各部門在籌備候任特首辦工作上的負責範疇,請參閱附錄一。
  
(三)及(四)政府於一月向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的資料文件中,指出候任特首辦的裝修及其後還原工程費用預算約為1,695萬元(當中1,495萬元為裝修工程的開支初步預算),而營運開支則為2,301萬元。
 
  上述裝修工程費用預算已考慮了辦公室短期使用的特質,並以簡約原則計劃辦公室的規格及工程支出。在租賃的單位交吉後,有關部門已再作詳細評估,確定可以盡量使用單位內現有機電設備而無須作重大改動,並以更簡約原則為候任特首辦進行裝修設計及選料,例如以油漆代替牆紙,並採用開放式設計作非首長級職員辦公地方。我們亦盡量使用可以拆除和重用部分裝修物料,例如地毯、木門、燈具等,以達至減低工程開支及物盡其用,亦方便日後進行還原工程。因此,在採取上述措施後,我們已將裝修工程的預算修訂至1,032萬元,減幅約為31%。工程每平方米的估算費用為9,400元,比一般政府辦公室裝修工程的平均預算約14,000元為低。在工程預算中我們預留了10%的工程應急費用(約90萬元),若工程並無出現在預算過程中未能預計的情況,這一筆費用不會使用,工程的實際支出將會更低。至於還原工程方面,現時的預算為200萬元,我們會採取適當措施,盡量減省實際所需的開支。工程修訂預算的分項如下:
 
項目 修訂預算開支(萬元)
(A) 裝修工程  
   (1) 建築工程 304
   (2)屋宇裝備 638
   (3) 應急費用 90
      小計 1,032
(B) 還原工程 200
合計 (A) + (B) 1,232
 
 
營運開支的分項如下:
 
 
項目 預算開支(萬元)
(A)薪酬# 663
(B)租金 1,292
(C)其他一般部門開支  
   (1) 保安 72
   (2) 清潔 14
   (3) 外訪、應酬等費用 15
   (4) 購置傢具、電腦設施及辦公室設備 193
   (5) 電費、維修及其他 52
      小計 346
合計 (A) + (B) + (C) 2,301
 

# 首長級人員和非首長級人員的薪酬詳情見附錄二,獲調派到候任特首辦工作的公務員會按所屬職系和職級的薪級表支取薪酬以及按其職級和聘用條款等享有福利。

  基於保安理由,我們未能提供候任特首辦的圖則。至於裝修的用料,詳情見附錄三。
 
(五)至於營運開支方面,在二○一六至一七年度行政署有部分的開支減省,足以抵銷候任特首辦在二○一七年四月一日前的開支。而候任特首辦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所需的撥款會納入二○一七至一八財政年度的政府財政預算。
 
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9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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