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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今年繼續實施特別換領牌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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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避免市民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之前趕往各運輸署牌照事務處,為即將期滿和已經期滿的車輛牌照和駕駛執照辦理續期手續,運輸署已在近年實施特別安排。有關安排的效果十分理想,今年將繼續這項安排。

  運輸署發言人今日(二月十日)表示︰「這項特別安排發揮顯著成效。在過去數年,各牌照事務處在《財政預算案》發表前數天所需處理有關車輛牌照或駕駛執照續期的申請,均維持在大致正常的水平,並無出現不正常的人龍。市民對有關安排深表歡迎。」

  今年的安排詳情如下︰

*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即二月二十二日)或該日之前合資格換領的車輛牌照(即六月二十一日或之前牌照期滿而仍有登記的車輛),可在六月二十一日或該日期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為牌照續期四個月或十二個月。

*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即二月二十二日)或該日之前合資格換領的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即六月二十一日或之前期滿,而在進行換領時期滿不足三年的執照),可在六月二十一日或該日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換領執照。

  有關特別安排只適用於符合上述條件的車輛牌照、正式駕駛執照和駕駛教師執照的續期,但不適用於任何其他牌照服務。

  合資格的牌照/執照持有人無須因揣測即將公布的《財政預算案》可能提高牌照/執照的費用,而趕往運輸署各牌照事務處換領車輛牌照或駕駛執照。

  發言人強調︰「有關安排純粹是為處理可能出現的人龍問題而實施,與《財政預算案》的內容並無任何關係,運輸署亦不知悉關於《財政預算案》的內容。」

  現時,市民可透過互聯網、郵遞,以及設於運輸署四間牌照事務處和指定郵政局的投遞箱,提交換領車輛牌照和駕駛執照的申請。運輸署鼓勵市民以這些方式辦理換領牌照的事宜。
 
2017年2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