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紀律部隊的薪酬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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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田北辰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張雲正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警隊、廉政公署及其他紀律部隊各有不同的薪酬表。消防處工會基於消防員經常在緊急及危險的情況下執行任務,多年來一直爭取把消防處重新列為待遇較佳的緊急紀律部隊。據悉,去年六月兩名消防員於救火時殉職後,有更多市民認同該訴求。另一方面,有紀律部隊人員向本人反映,現行薪酬架構已不能反映近年他們的工作日益繁重,以及市民對他們的表現要求日高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各紀律部隊各職級分別有多少名人員辭職;有否研究各紀律部隊的薪酬待遇與其辭職率的關係;如有研究,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研究各紀律部隊的工作性質和職責在過去10年有何轉變;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考慮進行有關研究;及

(三)鑒於當局進行上次檢討紀律部隊薪酬架構至今已有九年,當局有否計劃因應紀律部隊人員的工作性質和職責近年有所轉變,以及為回應各紀律部隊人員的訴求,全面檢討和改善紀律部隊的薪酬架構;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在政府架構內,個別部門及職系均有獨特的服務條件和運作需要,但紀律部隊之間沒有「緊急」或「非緊急」之分。

  政府自二○○七年起實施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透過定期進行薪酬趨勢調查、入職薪酬調查及薪酬水平調查,令公務員及私營機構員工的薪酬保持大致相若。按照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只有當個別職系的工作性質、職責有重大改變,或出現確實的招聘和挽留人才問題時,才考慮進行職系架構檢討。政府會根據上述準則,一視同仁、不偏不倚地處理紀律部隊的訴求。

  就問題的第一部分,公務員隊伍中的紀律人員在過去五年平均每年約有250名人員辭職,約佔整體人員數目的0.5%,其中大概六成仍在試用期,這反映他們處於事業起步階段的抉擇。另一方面,紀律部隊過去五年的整體空缺率約為1%,而相關的招聘活動往往吸引大量合資格人士投考,情況理想。

  至於問題的第二和第三部分,政府於二○○八年為紀律部隊作出全面的職系架構檢討,隨後落實了一系列建議。公務員事務局會繼續與各部門的管職雙方保持緊密溝通,在現行政策框架下研究是否具充足理據進行職系架構檢討。



2017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