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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接收淋潑腐蝕性液體案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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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警方今日(二月六日)在落馬洲口岸接收由廣東省公安廳移交的一名涉及一宗串謀意圖使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案的四十一歲疑犯。

  該名四十一歲本地男子涉嫌與一宗二○○九年於灣仔區域法院外發生的串謀意圖使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案有關。案中一名外籍檢控官被兩名男子淋潑腐蝕性液體而導致左眼受傷。警方其後成功檢控九名涉案男子,有關人士於高等法院審理後被定罪及判處入獄九至十五年不等。而該名四十一歲男子則於案發後潛逃內地。

  警方其後掌握該名在逃疑兇的資料,並向公安部及廣東省公安廳要求協助,疑兇最後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落網。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署理總警司文達成在深圳皇崗出席移交儀式時表示,香港警方感謝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市公安局,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的全力協助,拘捕該名潛逃超過七年的疑犯。他表示,疑犯向檢控官淋潑腐蝕性液體,是公然蔑視與挑戰法治。疑犯最終在內地落網不但堅定兩地警方對打擊罪行的決心,更清晰地表達兩地警方對維護社會法治的信念。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正積極調查案件。
 
2017年2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