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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收回大角咀土地推行需求主導市區重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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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一月二十日)宣布收回位於大角咀槐樹街的土地,以推行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第三輪「需求主導重建項目先導計劃」的第四個(亦即最後一個)項目。

  該發展項目已納入市建局二○一五/一六年度業務計劃。項目土地面積約474平方米,將重建作住宅用途,物業較低層設有零售、會所、上落客貨區和其他附屬設施。項目將有助改善區內居民的居住環境。

  政府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項目範圍內合共78項私人土地業權。所涉業權會在收地公告張貼於該土地當日起計三個月屆滿時復歸政府。受影響土地的詳情,載於今日在憲報刊登的政府公告(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72103/cgn20172103314.pdf)。

  合資格的住宅物業業主除可獲得法定補償外,在適用情況下亦會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額外津貼。合資格的住宅租戶可獲安置入住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提供的公營出租單位,或可獲發特惠現金津貼。

  合資格的商用物業佔用人,包括業主及租戶,可以選擇領取特惠津貼,以代替因業務和相關損失而提出法定補償申索的權利。

  受影響的住宅和商用物業業主及租戶如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法定申索,而該等申索未能通過協議解決,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申索人因提出申索而合理招致的專業費用或會獲政府發還。
 
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