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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山地利根德閣塔式工作平台承建商和擁有人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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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半山地利根德閣發生的塔式工作平台致命事故,平台的擁有人香島建築有限公司和承建商兼擁有人先進工業設備有限公司因觸犯《建築工地升降機及塔式工作平台(安全)條例》,沒有確保平台保持在妥善維修狀況和得到妥善保養的控罪成立,今日(一月十六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100,000元和200,000元。 

  機電工程署發言人說:「我們歡迎法庭的裁決。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塔式工作平台承建商和擁有人的保養和維修工作,以及採取嚴格的規管措施,確保平台運作安全。」
 
  案情指,事發當日,上址第三座一部塔式工作平台的右邊部分脫離平台的中央升降裝置,由五十五樓墮至地面,導致兩名工人死亡。機電工程署的調查結果顯示,事故是由於中央升降裝置右邊兩個螺栓套管的焊接部分出現金屬疲勞而斷裂。調查亦發現承建商沒有遵照正確程序檢查及維修平台,而擁有人則沒有確保平台得到妥善保養。
 
  根據《建築工地升降機及塔式工作平台(安全)條例》,塔式工作平台承建商須確保平台的所有結構和機械元件保持在妥善維修狀況,而擁有人須確保平台得到妥善保養。承建商或擁有人如違反有關條例,就每項控罪最高可被罰款二十萬元和監禁十二個月。
 
 
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