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管制危險廢物的進出口及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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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許智峯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去年十一月有報章報道,上海、廈門和馬來西亞的港口當局先後拒絕一艘貨櫃船上123個源自羅馬尼亞並懷疑載有含重金屬鎘及砷礦渣的貨櫃入口;其後,該等貨櫃被運到香港水域並一直滯留於此。有環保人士指出,該等貨櫃所載礦渣一旦被棄置到本地堆填區,將會造成不堪設想的生態災難。關於管制危險廢物的進出口及處置,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上述貨櫃所載礦渣對公眾健康及生態環境的威脅或損害;若有評估,結果為何;
 
(二)是否知悉該等貨櫃現時是否仍處於香港境內;若它們仍處於香港境內,是否已被運上岸,以及在哪些情況下該等貨櫃所載礦渣會獲准棄置在本地堆填區;
 
(三)有否採取任何強制性措施和其他措施,防止該等貨櫃所載礦渣在香港境內被運上岸棄置;及
 
(四)過去三年,環境保護署就多少宗未經許可而進口或出口危險廢物,因而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第354章)的個案提出檢控,並按廢物種類列出分項數字;該等個案的貨櫃分別有多少個現時(i)已運離境及(ii)尚在香港境內(並按處置方式列出分項數字);該等個案當中,有多少宗屬重犯個案?
 
答覆
 
主席:
 
(一)、(二)及(三)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九月下旬收到舉報後,一直緊密跟進該批貨櫃的去向。環保署就該批由123個貨櫃運載的物料進行了採樣化驗,結果顯示該批物料為含銅類礦石,與貨物所申報的內容吻合,並不是有害廢物。根據政府化驗所的報告,該批礦石物料的主要成分為鐵、銅、鋅及鉛等,而其他微量元素含量亦在一般礦石類物料的成分範圍以內。該批貨櫃現時仍全數存放於葵涌貨櫃碼頭的貨場範圍內,負責處理該批貨櫃的船公司及貨主正安排將全數貨櫃運離香港。
 
  雖然該批物料不是有害廢物,為防止這些外來物料因滯留本港而被棄置於本地堆填區,環保署會繼續督促船公司及貨主盡快將全數貨櫃運出香港,並會繼續監察它們的離港安排,直至所有123個貨櫃離開香港為止,期間所有貨櫃不得離開碼頭範圍。
 
(四)環保署十分重視打擊非法跨境轉移有害廢物,並會根據風險評估和情報聯同相關部門抽檢懷疑載有有害廢料的進出口貨物,着力堵截非法進口有害廢物。過去三年(二○一四至二○一六年),就截獲非法進出口有害廢物共有68宗檢控,其中九宗涉及再犯的個案。所有涉案的非法進口貨櫃已退回來源地,環保署亦就每一宗退運的個案通報相關的外地執法機構。相關的分項數字如下:
 
 
年份 檢控宗數(按廢物種類分項)
廢陰極射線管或廢液晶顯示屏 廢電池
 
總數
2014 18 3 21
2015 14 8 22
2016 16 9 25



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