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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大江埔雞場場主非法排放禽畜廢物被罰款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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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禽畜農場場主因非法排放禽畜廢物,今日(一月十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並判處罰款四萬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人員去年六月進行執法行動,發現一個位於元朗大江埔的雞場利用一條隱蔽管道,將禽畜廢物非法排入附近河流,嚴重污染錦田河水質。環保署經調查成功蒐證,根據《廢物處置條例》檢控該雞場的場主。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未經妥善處理的禽畜廢物含高濃度的排泄物,排放入河流會造成嚴重污染,亦會在水面形成浮垢產生臭味問題。環保署一直嚴厲打擊非法排放禽畜廢物的農場,並持續進行突擊巡查行動以及檢控違例者,以保護環境。」
 
  發言人提醒新界禽畜農場場主及其員工,必須按法例妥善處置禽畜廢物,善用環保署提供的免費固體禽畜廢物收集服務。環保署會繼續與漁農自然護理署緊密合作,加強監管禽畜農場的運作,對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相關規例的禽畜農場,環保署定必嚴厲執法。違例者初犯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更多有關禽畜廢物管制計劃的資料,可瀏覽環保署網站: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lwc.html
 
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3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