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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襲擊控煙督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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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七十一歲男子因襲擊三名控煙督察,今日(一月四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三星期、十二日和十二日,同期執行。
 
  有關案件發生於二○一六年十月十五日。當日控煙督察隊伍巡查屯門公園期間,該名男子襲擊三名控煙督察,其後被警方拘捕並落案控以有關罪名。
 
  他亦因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被罰款1,000元,以及違反禁煙規定被罰款1,500元。
 
  衞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
 
  發言人說:「恐嚇執法人員或向他們使用暴力均屬嚴重罪行,並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二○一六年錄得七宗襲擊控煙督察的案件。自二○○七年起,共有七十七宗案件,而在六十七名被判襲擊控煙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中,十九人被判即時入獄,當中最高判刑為即時監禁四個月。
 
2017年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