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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執行董事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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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理財政司司長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強積金條例)由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再度委任許慧儀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執行董事,擔任執行董事(監理)一職。許慧儀的任期由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起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

  政府發言人宣布有關委任時表示:「許女士對積金局的工作作出了積極貢獻,包括監管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行業的運作及推行有關改善強積金制度效益的措施。我們相信許女士將繼續參與推動強積金制度的改革,以促進計劃成員的利益。」

  積金局是在一九九八年九月根據強積金條例成立的法定組織。強積金制度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實施,其目的是要協助就業人口儲蓄以為退休作準備。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底,強積金計劃有超過二百八十萬名計劃成員,總資產淨值超過六千五百五十五億元。
 
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5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