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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鼓勵市民使用環保車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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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易志明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答覆:

問題:

  據報,某些國家計劃由二○二五年起陸續禁售燃油車輛,德國計劃在二○三○年實施新登記車輛須符合零排放標準的規定,以及有日本汽車生產商打算在二○五○年起停產純燃油車輛。由此可見,燃油車輛正逐步被油電混合動力車輛及電動車輛等較環保的車輛取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的已登記車輛當中,油電混合動力車輛及電動車輛的數目及百分比分別為何;

(二)過去三年,政府有否評估各項鼓勵購車人士選擇環保車輛的措施的成效;會否推出新措施使更多車主轉用環保車輛,以及會否訂立法例或守則,規定新建樓宇內所有泊車位均須提供車輛充電設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以現時全港超過80萬部登記車輛每輛至少有一枚電池,以及汽車電池壽命一般為三年推算,每年需回收及處理的廢汽車電池超過20萬枚,但現時每年經合資格回收商所回收處理的廢汽車電池只有5萬多枚,而且有評論指出,電動車輛電池的重量遠遠超過燃油車輛電池的重量,每年需回收處理的廢汽車電池的數目及重量,或會隨着電動車輛日趨普及而大幅增加,政府有何措施妥善回收及處置廢汽車電池,以免其內的化學廢物對環境造成污染?

答覆:

主席:

(一)截至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為止,已登記的電動車輛數目為6 860輛,大部分為私家車。現時電動車佔全港登記車輛及登記私家車輛的總數均約百分之一。
 
  運輸署沒有為已登記的混合動力車輛作分類統計。它們的數目會按其使用的燃料,納入汽油車或柴油車的登記數目內。

(二)為改善路邊空氣質素,政府一直致力推動駕駛人士在購買車輛時選購較環保的車輛。當中措施包括:

(i)分別在二○○七年四月和二○○八年四月開始為環保汽油私家車和環保商用車的首次登記稅推出寬減計劃。環保汽油私家車的減排技術已逐漸發展得十分成熟,以至與一般汽油私家車的排放表現分別不大,故此有關寬減計劃在二○一五年四月一日已結束;但環保商用車的首次登記稅寬減計劃,現時仍在進行中。

  上述措施對推動購買環保車有一定成效。在二○一三年至二○一五年底,環保商用車輛稅務寬減計劃共批出25 914輛環保商用車。而環保汽油私家車的稅務寬減計劃則共批出23 525輛環保汽油私家車。環保商用車佔同期新登記商用車的比例為百分之四十六至百分之五十九;而環保汽油私家車所佔的相應比例為百分之十七至百分之二十八。詳請見附表一;

(ii)於二○一○年六月開始容許企業在購買包括電動車、混合動力車、環保商用車和環保汽油私家車在內的環保車時,其資本開支可於買車首年在計算利得稅時全數扣減﹔

(iii)自一九九四年四月開始豁免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現時的豁免安排會維持至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iv)與商業機構合作,增加電動車充電設施。截至今年九月,香港共有超過1 466個不同類型的公共充電器,涵蓋所有18個地區,包括957個標準充電器,323個中型充電器,186個快速充電器。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電動車的發展情況,並會繼續適時擴展和優化公共充電設施,以滿足駕駛電動車人士在駕駛途中為其電動車充電的需要;

(v)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已設立一支專責隊伍和服務熱線(3757 6222),向有意裝設電動車充電設施的機構或人士提供相關資訊及技術支援,並已就安裝充電設施的安排和技術要求發出指引;及

(vi)由二○一一年四月開始,政府透過提供寬免新建樓宇停車場樓面面積措施,鼓勵發展商在新建樓宇的停車場配備電動車充電裝置的基本設施,包括充足的電力供應、電纜及管道等,以方便停車場日後按使用者的需要安裝充電器。屋宇署透過向建築專業人士發出作業備考實行該措施,亦可在有需要時從速修訂作業備考,推出新措施。在二○一一年四月至二○一五年十二月期間,約八成新獲批發展計劃的停車位,已配備電動車輛充電裝置的基本設施。

  在過去三年,電動車由二○一三年年底的592輛增加至二○一五年年底的4 198輛。相關的車輛數目見附表二。

(三)傳統燃油車輛曾使用的廢舊鉛酸電池現時由兩所持牌設施處理。其中位於元朗工業邨的持牌設施將廢鉛酸電池作初步處理後,再出口到外地如韓國的回收設施處理以抽取鉛金屬作循環再造。而另外位於屯門稔灣的新界西堆填區,根據環保署的嚴格要求,於堆填區的指定地區內以特定填埋方式處置廢鉛酸電池。現時本港的堆填區均採納密封式設計,設有多重的防滲漏層,確保不會污染周邊環境。

  至於電動車輛,主要使用鋰電池。現時本港共有三家持牌設施可處理此類廢電池,包括上述位於元朗工業村的設施,以及另外兩家分別位於上水及粉嶺的持牌處理設施。該三家設施在收集到鋰電池後作初步處理,將鋰電池以安全的方式包裝及放進貨櫃,再出口到外地包括韓國及日本的回收設施處理。根據我們了解,電動車的供應商願意協助其顧客回收退役電動車電池,作適當處理。環保署也會繼續密切監察他們處理退役電動車電池的情況,以確保它們得以妥善處理,不會對環境造成影響。

  此外,有別於傳統車輛的退役電池,電動車的退役電池一般仍有約七成至八成的儲電功能。它們還可作其他的儲電用途。因此,我們在本年八月底舉辦電動車退役電池重用國際大賽,藉此為電動車退役電池重用一事廣納創新及實際可行的建議。

  維修車輛產生的廢電池,不論是燃油車輛的廢鉛酸電池、或是電動車曾使用的廢鋰電池,均屬化學廢物,受《廢物處置條例》及附屬的化學廢物規例所規管。處理廢舊車輛電池的汽車維修商須向環保署登記;而廢電池收集商及處置設施亦須要按法例向環保署申領牌照。違規棄置廢電池的人士會被檢控。
 
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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