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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預防寨卡病毒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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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業強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月十五日,本港確診歷來第二宗外地傳入的寨卡病毒感染個案。該名患者於本月十日從外地返港後回到位於元朗新田的住所,至十二日才被隔離和治療。據悉,該名患者在外地已開始持續發燒,但機場的體溫檢測站未能在他入境香港時發現他體溫異常。此外,據報在上個冬季,儘管各區的白紋伊蚊誘蚊產卵器指數並不太高,但有不少地區(特別是鄉郊地方)的蚊患十分嚴重。有不少鄉村居民表示擔心,外地傳入的寨卡病毒在社區擴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上述個案是否反映當局在入境管制站進行的體溫監測工作有疏漏;如有評估,結果為何;
 
(二)現時有否持續地進行全港性滅蚊工作,以減低寨卡病毒在本港擴散的風險;
 
(三)鑑於現時誘蚊產卵器主要設於市區或新市鎮,政府有否考慮在鄉郊地方設置誘蚊產卵器;會否檢討現時以誘蚊產卵器指數作為蚊患嚴重程度指標的成效;及
 
(四)現時在鄉郊地方防治蚊患的策略詳情為何;當局會否因應本港已出現外地傳入寨卡病毒感染個案的情況,調整該策略;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回覆:
 
主席:
 
  寨卡病毒主要透過受到感染的伊蚊叮咬而傳染給人類。儘管香港現時沒有發現被視為寨卡病毒傳播至人類的最主要病媒的埃及伊蚊,其他種類的伊蚊,例如本地常見的白紋伊蚊亦被視為可能的病媒。此外,透過性接觸傳染寨卡病毒已被確認,而寨卡病毒亦可能透過其他傳播途徑,如輸血和母嬰感染傳播。國際旅遊頻繁,寨卡病毒或埃及伊蚊傳入香港的風險一直存在。寨卡病毒可透過外地感染者進入本港而經由人與人傳播,也可透過感染者在香港被蚊叮咬而感染本地的白紋伊蚊,這些被感染的白紋伊蚊在香港會造成第二度傳播。患者感染寨卡病毒後沒有出現病徵的情況十分常見,現時並沒有藥物或疫苗針對寨卡病毒,而新受影響地區的民眾一般會缺乏對寨卡病毒的免疫能力。因此,市民須提高對蚊傳疾病潛在危險的警覺性,社區和各政府部門也須齊心合力,積極參與控蚊滅蚊的工作。
   
  世界衞生組織(世衞)於二○一六年二月一日召開緊急會議,宣布將近期感染寨卡病毒與初生嬰兒出現小頭畸形及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個案的關係,列為全球公共衞生緊急事件。政府於同年二月五日在憲報上刊登《2016年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修訂附表1)公告》,把寨卡病毒感染納入為《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之下的法定須呈報疾病,同日即時生效。政府於同年三月十一日公布「寨卡病毒感染準備及應變計劃」,同時一直啟動戒備應變級別至今(註一)。根據世衞的最新報告,自二○○七年至今,有75個國家/地區錄得病毒經蚊傳播,二○一六年以來則有12個國家/地區出現病毒可能經性接觸人傳人。
 
  世衞於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發表聲明,指出寨卡病毒及其相關後果仍然是長期重大的公共衞生挑戰,需採取強力行動,縱使已不再列它為國際關注的公共衞生緊急事件。政府於同年十一月十九日表明,儘管如此,因寨卡病毒對公共衞生仍具挑戰,香港現階段防控策略會維持不變,繼續維持戒備應變級別,保持警覺。政府會繼續與公私營醫院、醫學專業及社區緊密聯繫。各決策局/部門和相關機構會繼續按應變計劃採取防控措施,確保疾病監測、病媒監控、化驗診斷、應變準備、健康建議、公眾教育及風險傳達等措施到位,並會繼續加強其控蚊滅蚊工作和宣傳及社區參與活動。
   
  至今,衞生防護中心(中心)共錄得兩宗外地傳入本港的寨卡病毒感染個案(註二)。當中心接獲個案通報後,已立即展開流行病學調查及向該兩名病人發出隔離令。出院前,中心已向病人講解要注意的健康教育資訊,並派發單張,提醒他們出院後需繼續使用昆蟲驅避劑(從受影響地區到港後至少21日內)以防止蚊叮,並需注意安全性行為。在錄得個案的即日,中心已舉行簡報會公布個案的調查和跟進工作,並發出新聞公報。中心亦已發信予醫生和醫院,通知他們提高警覺,留意病人是否有相關病徵和外遊記錄。中心亦已將個案通報世衞、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廣東及澳門衞生當局,同時繼續密切聯繫,監察最新發展。我們也自二○一六年十一月三日起廣播新一輯有關寨卡病毒的電視宣傳短片。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已於接獲通報後的24小時內安排在兩名患者的居住地方、工作地點及於病發期間曾到訪過的地方(包括接受隔離治療的醫院)的500米半徑範圍內進行蚊患調查及滅蚊工作,並與各有關部門及機構聯絡(包括召集地區專責小組會議),以加強在其管轄範圍內的滅蚊工作。此外,食環署就以下情況所收集的白紋伊蚊樣本進行寨卡病毒測試:
   
(1) 就二○一六年八月至十月期間進行的白紋伊蚊誘蚊產卵器調查,所有於港口收集到的樣本及於社區指數達百分之十或以上之監察點收集到的樣本;以及
 
(2) 因應兩宗傳入個案,在兩名患者的居住地方、工作地點及於病發期間曾到訪的地方的500米半徑所覆蓋的白紋伊蚊誘蚊產卵器調查地點所有收集到的樣本(註三)。
 
  至今,148個樣本的測試結果均為陰性。
   
  就加強港口地區的滅蚊工作(註四),在二○一六年九月,除食物及衞生局與機場管理局的會議外,旅遊事務署也牽頭與兩個郵輪碼頭的營運者、郵輪業界,以及主要旅遊景點(包括海洋公園、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挪亞方舟、昂坪360及山頂纜車等)的代表會面,加強其設施及附近範圍的防蚊滅蚊工作,以及為持份者提供的宣傳教育工作。
   
  我現就問題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現時衞生署在各出入境口岸設置恆常健康監測,為入境旅客監測體溫。口岸人員會為發燒旅客進行健康評估,並轉介該旅客往醫療機構作跟進。除此之外,邊境管制站已加強健康宣傳,透過派發單張及展示海報,提醒旅客預防寨卡病毒的措施。就最近一宗外地傳入寨卡病毒個案,該名病人雖然於回港前發病,但他曾服用撲熱息痛,徵狀亦有所舒緩,他在返港航班上及在入境時並無發燒徵狀。因此,衞生署沒有該名寨卡病毒感染者的入境旅客發燒記綠。雖然如此,該名患者其後到沙頭角普通科門診診所求醫時,已即時獲轉介往北區醫院接受隔離治療。個案經化驗確診後,衞生署隨即展開流行病學調查,並通知食環署進行病媒調查和滅蚊,以及有關地點的管理人員加強所需滅蚊控蚊和環境衞生的工作。
 
(二)全港性滅蚊工作一直持續進行,詳情如下:
 
  防蚊患督導委員會(註五)每年在雨季開始前會召開會議,檢視各部門採取的防治蚊子措施及登革熱病媒監測工作的成效,並討論如何加強彼此合作和深化防蚊工作;例子包括食環署會聯同各有關持份者進行全港性的密集式殺滅成蚊及清除潛在蚊子棲息地的防治蚊子聯合行動,以殺滅一整代的蚊子。
   
  在每年雨季開始前或有需要時,食環署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會與相關部門舉行特別滅蚊專責小組會議,向他們就加強在其管理場地的防治蚊子工作提供專業意見。食環署的專業同事也向各部門、機構及私人地方的負責人提供技術支援/協助,以便他們在其管轄範圍採取有效的防治蚊子措施。為取得持續的成效,食環署和他們會繼續深化相關防治蚊子工作,並加強公眾宣傳教育計劃。
   
  食環署除有約700名員工負責防治蟲鼠工作(包括防治蚊患)外,還委聘私營承辦商派遣流動小隊在全港各區進行防治蟲鼠工作。在二○一六年十一月至二○一七年三月的冬季期間,食環署共增加56隊流動小隊,以維持夏季時的小隊數目。聯同在地區主導行動計劃下增加的隊伍,流動小隊的數目在這個冬季大致維持在約280支(員工總數約為1 680人),以加強冬季防治蚊子工作。
   
  食環署聯同其他部門每年推行全港滅蚊運動,以鼓勵市民參與防治蚊子的工作,並在緊接每一期滅蚊運動後,食環署會推行主題性的防治蚊患特別行動,繼續做好防治蚊子工作:
   
(1) 二○一六年全港滅蚊運動分三期進行,第三期剛於二○一六年八月十五日至十月二十一日進行,而第三階段全港主題性的防治蚊患特別行動亦相繼於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二月三十日進行。冬季防治蚊子宣傳亦已於二○一六年十一月展開;以及
 
(2) 歲晚清潔大行動將緊接在二○一七年一月三日展開,期間會加強防治蚊子工作。食環署各區環境衞生辦事處會繼續特別針對區內一些受關注的地點(註六),加強冬季防治蚊子工作。
 
  各區民政事務處及區議會均有定期進行滅蚊、防蚊、剪草及清理衞生黑點等工作。透過在二○一六年起在18區全力推展的「地區主導行動計劃」,各區民政事務處與區議會及相關部門緊密合作,按區情推行不同的改善環境衞生工作。在二○一六至一七年,透過該計劃的撥款及民政事務總署在行政上的支持,各區民政事務處將會落實共40項改善環境衞生及公共地方管理的工作,當中包括剪草和滅蚊等工作。
   
  由於工程地盤(包括翻新及維修地盤)特別容易有蚊子滋生,因此民政事務總署會繼續協助正進行或即將進行修復/維修/翻新工程的屋苑/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留意採取滅蚊及防控措施的重要性。此外,發展局會繼續透過承建商商會鼓勵私人工程項目承建商積極參與防治蚊患,並與食環署聯絡以確保工務工程的承建商採取有效的防蚊措施,以及透過高層跨部門工地防蚊患工作小組密切監察工務工程工地的情況。發展局亦會考慮加強現時規管機制下的有關懲處水平(註七)。此外,食環署也應邀向香港建造業總工會及職業安全健康局介紹加強防治蚊子工作。
   
  在二○一六年(截至十一月十五日),食環署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就有關處所內發現蚊子滋生共提出43宗檢控,包括30宗涉及建築地盤的個案及13宗涉及其他處所的個案。
   
(三)及(四)在鄉郊地區進行恆常的防治蚊子工作時,食環署人員會定期巡查公眾地方的潛在蚊患地點,如發現有蚊蟲滋生或潛在蚊子滋生地,會即時清理有關的滋生地或潛在滋生地,或施放合適的殺幼蟲劑以控制蚊患,並在有需要時進行霧化處理,以殺滅成蚊。食環署並會向有關部門、機構及私人地方的負責人提供技術協助,以處理蚊患。此外,食環署會因應有關蚊患的投訴進行調查及加強相關的防治蚊子工作。食環署樂意應邀向鄉議局介紹在鄉郊地方的防治蚊子工作。
 
  透過深化登革熱病媒監察計劃,食環署在選定地點監測白紋伊蚊的分布情況,評估各方推展防治蚊子工作的成效。收集到的資料可提供基礎,以便及時調整相關的防治蚊子策略和措施。食環署的登革熱病媒監察計劃主要是根據世衞的建議,重點監察一些登革熱傳播風險較高的地方,主要針對一些曾發生本地登革熱個案和人煙稠密的地方,例如屋邨、學校及醫院等,以確保蚊媒在這些人口密集的地方能得到有效的監察及控制。換言之,放置白紋伊蚊誘蚊產卵器是以人口分布密度、傳播登革熱及相關疾病傳播風險等因素釐定,而並非以市區/新市鎮或鄉郊地方來劃分。
   
  就日常的防治蚊子工作,食環署除參考誘蚊產卵器的調查結果外,亦會因應各區不同的情況而進行針對性的防治蚊子工作。針對鄉郊地區的蚊患問題,除繼續特別關注鄉郊村屋防治蚊子工作外,食環署自二○一六年三月起在私人村屋的化糞池排氣管裝上蚊網,防止蚊子在化糞池內滋生,並會在二○一七年雨季開始前檢視當時情況,以決定跟進行動。食環署亦會特別留意容易有蚊子滋生的地方,例如郊區的填泥地盤,並會進行巡查及採取適當措施,以防止蚊子滋生。
   
  於鄉村地帶,渠務署會定期巡查該署所管轄的河道及渠務設施,檢視所需之滅蚊措施及成效。如發現有積水等衞生問題,會要求承建商即時處理,施用合適的殺幼蟲劑。因應最新寨卡病毒個案,該署已於新田的防洪堤堰及河道進出水口加強至每星期巡查一次,並每星期清理該處的垃圾及施用合適的殺幼蟲劑。新田的防洪堤堰本身有飼養會捕食蚊子孑孓的魚類,該署亦會增加其數量,以加強滅蚊效果。
   
  居住在鄉郊地區的人士如有需要可於門窗裝上防蚊網。身處在大自然的環境中應該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包括避免長時間逗留在叢林附近、外出時穿上淺色長袖衫及長褲,以及使用含避蚊胺成分的驅蚊劑等。市民如發現蚊患,可致電1823向政府部門報告。
   
註一:因應啟動的寨卡病毒感染準備及應變計劃的戒備應變級別,有關部門已加强其潔淨工作及防治蚊患措施。以下為部分例子:
 
(1)食環署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每月會與相關部門舉行特別滅蚊專責小組會議,檢討控蚊滅蚊工作;
 
(2) 地政總署已按計劃實施並維持相應的加强防治蚊患措施,包括增加巡查其管轄範圍內的政府土地地盤的次數(最少每星期一次);在政府土地迅速進行所需的清潔及除草工作;以及加強對其地盤承建商的監督,以增加防蚊工作的次數(最少每星期一次)和提升強度;以及
 
(3)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每日均清潔所有場地,以及巡察場地,以加強清理積水及雜物,並蓋好所有貯水容器;每周為場地安排特別滅蚊及清潔行動;以及在轄下場地張貼宣傳海報和懸掛橫額、舉行巡迴展覽、播放宣傳片和派發宣傳單張,以廣泛傳播預防及控制蚊患的信息。
 
註二:兩宗個案分別於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及十一月十五日錄得。
 
註三:第二宗確診個案所涉及的誘蚊產卵器調查地點為上水,但因該地點於十一月所錄得的指數為零,所以未有樣本可供測試。
 
註四:食環署與機場管理局、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和空運代理公司等相關機構就加強港口地區的滅蚊工作繼續緊密合作。
 
註五:防蚊患督導委員會由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食物)擔任主席,並由多個政策局和政府部門的高層人員組成。
 
註六:例子包括過去曾出現登革熱本地個案的地方、單幢式樓宇、鄉郊村屋、住宅樓宇周圍的地方、避風塘、學校、建築地盤、非法開墾土地、醫院、港口貨櫃碼頭及貨物裝卸區、邊境口岸、出入境碼頭等。
 
註七:根據現時的規管機制,如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上的承建商多次違反有關防蚊的法例,其承投工務工程的資格可受影響。
 
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