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環保署就望后石谷已復修堆填區涉違反《水污染管制(一般)規例》提出檢控
**********************************
  屯門望后石谷已復修堆填區的滲濾污水處理廠的排放違反水污染管制牌照規定,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表示,已向涉事承辦商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發出傳票提出檢控。

  環保署環保法規管理科於今年五月底至六月期間發現該滲濾污水處理廠的排放量多次超出水污染管制牌照規定的上限,而且未有每次按牌照規定即時知會環保署,另外亦有一次的排放超過牌照規定的總氮量上限,涉嫌違反《水污染管制(一般)規例》。環保署在完成蒐證工作後,決定起訴涉事承辦商合共十四項違反《水污染管制(一般)規例》的控罪。

  根據《水污染管制(一般)規例》,排出污水超過牌照所規定的要求標準或違反牌照內載條件及規定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就較早前望后石谷已復修堆填區承辦商涉嫌不當操作的事件,環保署成立了專責調查小組調查事件,並會在整個調查完成後公布調查結果。而就該廠未能根據其設計要求有效處理污水,環保署亦已按合約機制,扣減向該承辦商發放的營運費;截至今年十一月中,已扣減其營運費逾三百三十萬元。

  承辦商已完成該滲濾污水處理廠第一階段的維修工作,並於今年十月中恢復滲濾污水處理廠有限度的運作,以處理濃度較低的滲濾污水。環保署已責成承辦商盡快進行第二階段的整體維修,以恢復該廠全面運作效能。
 
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