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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協助製造業將業務及運作遷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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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定光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在工業貿易署轄下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撥款資助下,工業專業評審局及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早前聯合推行「製造業五個試點行業部分業務及運作回流香港企業借鑒及支援服務研究」。五個試點行業是:食品製造業、藥品或醫療器材製造業、鐘表製造業、珠寶製造業、精密金屬件及模具製造業。上述研究於本年六月發表的報告指出,土地配置是廠商將業務及運作遷回香港的重要考慮因素之一。有廠商表示,本港欠缺廠房及合適用地,是他們考慮將業務及運作遷回香港的最大障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何計劃跟進上述研究報告;
 
(二)有否評估上述五個行業的部分業務及運作回流香港,會對香港的經濟發展、就業率等方面帶來甚麼影響;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有否統計過去五年,將部分業務及運作遷回香港及在港設立新廠房的廠商數目分別為何(按製造業行業分項列出);及
 
(四)有何措施支援有意在港設廠的廠商獲得所需用地;會否考慮採取措施(例如設立產業發展資助基金、提供稅務優惠等),推動本港製造業的多元化發展;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黃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創新及科技局、發展局、工業貿易署、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及政府統計處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特區政府的政策,是為各行各業締造有利的營商條件,以及提供適切的支援,讓業界發揮所長。
 
  有關問題的第(一)及第(四)部分,特區政府在支援工業界(包括製造業)的政策及措施方面,一直致力協助業界應對營運上的轉變,並在工業回流、土地配置及多元化發展等多方面為業界提供適切的支援。我們與業界及商會緊密溝通,就業界關注的問題提供協助,並透過諮詢委員會,例如工業貿易諮詢委員會及中小型企業委員會等,與業界商討影響工商業發展及支援業界的事宜。在「製造業回流香港研究報告 」(研究報告)完成後,政府及工業專業評審局已經分別將研究報告分發給相關政策局及業界參考。
 
  創新及科技局致力推動「再工業化」,鼓勵發展一些不需要大量土地資源,而是利用智能生產、數據分析或物聯網的高增值產業或生產工序,協助香港邁向科技型經濟。
 
  為配合「再工業化」政策,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公司)會在將軍澳工業邨發展先進製造業中心及數據技術中心,提供超過十三萬五千平方米樓面面積,以推動及支援智能生產。預計數據技術中心可於二○二○年完成,而先進製造業中心可於二○二一至二二年度完成。此外,科技園公司計劃分階段擴建香港科學園,為業界提供更多科研基礎設施。完成第一階段擴建後,科學園的總樓面面積將由目前的三十三萬平方米增加至全園約四十萬平方米,預計項目可在二○二○年完工。
 
  發展局會繼續透過土地用途規劃及供應,向市場提供發展所需的工商業用地。近年政府售出了兩幅位於葵涌的工業用地,並會視乎市場情況考慮推售更多工業用地。政府亦會因應相關政策局就個別行業發展的政策,提供所需用地或作出其他配套措施。為滿足科研和新工業用地的需求,政府已在古洞北新發展區、洪水橋新發展區、屯門第38區、元朗橫洲(元朗工業邨旁)等地方預留適合的土地作相關用途。我們亦已在蓮塘/香園圍口岸附近初步物色合適土地,供探討發展科學園及工業邨之用。長遠而言,政府正研究大嶼山和新界北作為策略性增長區的發展潛力,以及研究多個潛在近岸填海項目,務求為各類經濟活動提供更多土地和空間。
 
  在推動本港經濟包括工業界的多元化發展方面,由行政長官領導的經濟發展委員會(經委會)自二○一三年成立以來,一直研究如何善用香港固有的優厚條件和機遇,深入討論擴闊經濟基礎及促進長遠發展的整體策略和政策。經委會及轄下的四個工作小組,一直積極討論如何推動有關產業的多元化發展,並已陸續就支援不同行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提出具體建議,供政府考慮及按序推行。
 
  此外,政府及公營機構透過不同渠道向企業包括製造業廠商提供最新的市場資訊及諮詢服務,以及推行多項資助計劃包括「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的「特別優惠措施」、「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及「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為香港企業(包括有意回流返港的製造業廠商)在融資及提升整體競爭力等方面提供支援。香港生產力促進局亦向不同行業提供一站式方案,以提升業界的技術水平,協助工業升級轉型並轉向高增值生產。
 
  至於問題的第(二)部分,我們留意到有關研究報告旨在初步了解五個行業當中的受訪企業回流香港的意願,以及如欲回流的話對於各種生產要素或政策支援的需求為何。有關企業回流香港的商業活動最終對香港經濟的影響將會取決於相關企業當中有多少會將業務遷回香港,以及遷回的業務規模如何,這是個別企業的商業決定,實在難以籠統予以量化估算。
 
  就問題的第(三)部分,政府並沒有就將部分業務及運作遷回香港及在港設立新廠房的廠商數目進行統計。
 
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