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防護中心調查外地傳入寨卡病毒感染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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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晚(十一月十五日)正調查一宗外地傳入寨卡病毒感染個案,並再次呼籲市民,外遊期間時刻採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為。孕婦和計劃懷孕的女士不應前往受影響地區
 
  衞生防護中心總監黃加慶醫生舉行簡報會公布個案的調查和跟進工作。該名56歲男病人有長期病患,十一月八日發燒,其後於十一月十一日身體出現紅疹和腹瀉。他於十一月十二日到沙頭角普通科門診診所求醫,同日獲轉介往北區醫院。他的情況一直穩定,已入院接受隔離治療。
 
  他的血液和尿液樣本經衞生防護中心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化驗後,今日下午證實對寨卡病毒呈陽性反應。
 
  初步調查顯示,病人發病前曾於十月十三日至十一月八日期間獨自到紐約、安提瓜和巴布達、聖馬丁及安圭拉。他從紐約經芝加哥於十一月十日返抵香港。他於安提瓜和巴布達期間曾被蚊叮。安提瓜和巴布達、聖馬丁及安圭拉被世界衞生組織(世衞)列為由二○一五年至今錄得爆發的國家/地區。
 
  抵港後,病人主要獨自留在元朗新田仁壽圍的住所,十一月十二日到門診求醫後,曾前往上水新豐路,其後往北區醫院求醫。
 
  黃加慶醫生說:「個案經化驗確診後,我們隨即展開流行病學調查,並通知食物環境衞生署進行病媒調查和滅蚊,以及有關地點的管理人加強所需滅蚊控蚊和環境衞生的工作。」
 
  衞生防護中心港口衞生處已加強巡查口岸,確保良好環境衞生及有效防治蚊患。港口衞生督察已加強對機場、海港和陸路各口岸清潔和害蟲控制承辦商的訓練,確保病媒控制措施到位。各口岸亦已加強健康宣傳,透過單張及海報,提醒旅客預防寨卡病毒的所需措施。
 
  黃加慶醫生表示:「所有口岸的恆常健康監測會繼續為入境旅客監測體溫,懷疑個案會被轉介往醫療機構跟進。然而,由於現時約有七至八成病人感染寨卡病毒後沒有出現病徵,而大部分出現病徵的患者亦可痊癒,故此我們再次呼籲,任何人從寨卡病毒受影響地區到港後至少21日內,須繼續使用昆蟲驅避劑,減低傳播風險。」
 
  衞生防護中心一直與旅遊業界和持份者緊密聯繫,特別是營辦旅行團到寨卡病毒受影響地區的旅行社,以及接待團友到受影響地區的領隊及導遊(尤其是孕婦),定期更新疾病資訊和健康建議。
 
  黃加慶醫生說:「署方會將個案通報世衞、國家、廣東及澳門衞生當局,同時繼續密切聯繫,監察最新發展。」
 
  衞生防護中心會發信予醫生和醫院,留意疾病最新情況。
 
  黃加慶醫生說:「世衞有關寨卡病毒的最新報告顯示,西太平洋和東南亞有15個國家/地區由二○一五年至今錄得經蚊傳播的爆發,或傳播可能已流行或有證據顯示今年出現本地蚊傳個案。由於這些國家/地區鄰近香港,不少是港人旅遊熱點,故此市民外遊時應留意寨卡病毒的最新情況。醫生應提高警覺,留意病人是否有相關病徵和外遊紀錄。」
 
  自二○○七年至今,有75個國家/地區錄得病毒經蚊傳播,二○一六年以來則有12個國家/地區錄得病毒可能經性接觸人傳人。
 
  除預防蚊子叮咬及滋生的措施外,市民應注意以下特別須知:
 
甲、外遊須知
 
  • 如到受影響地區外遊,特別是免疫系統疾病病人或嚴重長期病患者,應於出發前最少六星期徵詢醫生的意見,採取額外預防措施,免被蚊叮;
  • 從受影響地區抵港後至少21日内,須繼續使用昆蟲驅避劑。若有不適,如發燒,應盡快求醫,並告知醫生外遊細節;
 
乙、性接觸傳播
 
  • 到受影響地區外遊期間,考慮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 從受影響地區抵港後至少六個月內,應考慮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丙、孕婦
 
  • 孕婦和計劃懷孕的女士不應前往受影響地區。所有外遊人士包括孕婦在外遊期間,以及抵港後至少21日內,須使用含避蚊胺的昆蟲驅避劑;
  • 定期進行產前檢查,並告知醫生外遊紀錄;
  • 留意是否出現相關病徵。如有不適,應盡快求醫;及
  • 避免與曾到受影響地區的伴侶發生性行為,否則應於整段懷孕期內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參閱以下專題網頁,了解詳情:衞生防護中心旅遊健康服務寨卡病毒感染專頁、保安局外遊警示制度專頁、婦女預防蚊叮的措施,以及世衞寨卡病毒最新報告



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