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科技券計劃
************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莫乃光議員的提問和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年初,政府宣布投放五億元,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推行為期三年的科技券先導計劃(先導計劃),資助本地中小型企業(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務及方案,以提高生產力、升級轉型或重新裝備其工序。有資訊科技業界人士表示,非常關注先導計劃的執行細節及時間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就先導計劃在2016-2017財政年度內實行的工作計劃,以及先導計劃的推出時間表為何;

(二) 當局會否在推出先導計劃前,就該計劃再諮詢相關行業的人士;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當局會否擬定先導計劃下資訊科技服務及方案的認可供應商名單;如會,會以何準則擬定該名單,以及如何讓更多合資格資訊科技公司參與計劃;預計獲納入名單的供應商數目為何;會否提供誘因鼓勵中小企使用本地研發的資訊科技產品;

(四) 先導計劃下受資助科技服務及方案的類別為何;預計完成整個審批程序(由接獲申請至發放資助金)平均需要多少個工作天;

(五) 鑑於雲端服務近年日漸普及,而有不少企業以非一次性的付款方式購買雲端服務,當局在推行先導計劃時,會作甚麼合適安排以配合該情況;及

(六) 會否為先導計劃制訂簡便的申請、審批及發放資助金的程序,並接受以網上無紙化方式提出的申請?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六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 我們計劃在本年年底前推出科技券計劃(計劃)。

(二) 自宣布推出計劃後,我們透過不同的渠道聆聽各界(包括資訊科技業界)就計劃提出的意見,並已在制訂計劃細節時充分考慮有關意見。我們亦會成立一個由工商界、科技界、專業服務界及相關政府部門組成的委員會,在計劃推出前就其執行細節提供意見。委員會亦會評審申請及督導計劃的推行。

(三) 計劃的目標是資助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考慮到中小企有不同的業務和科技需要,我們鼓勵中小企在檢視其業務運作後,根據其需要尋找合適的科技顧問公司或供應商,以達致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的目標。我們沒有計劃擬定認可科技顧問公司或供應商的名單。然而,中小企在採購過程中須按照計劃所定的程序,例如有關報價的要求。我們相信本地供應商能利用其優勢,例如對本地中小企業務的認識,在計劃扮演積極的角色。

(四) 由於科技發展日新月異,我們不建議在計劃預設可受資助的科技服務類別。委員會會按申請者提供的資料,評核所建議的科技服務和方案,能否達致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的目標。至於申請審批及發放款項的所需時間,我們會於計劃的執行細節落實後作出評估。

(五) 計劃不會限制中小企採購科技服務或方案的付款模式。計劃的重點是有關服務或方案須符合計劃的目的及條款,包括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採購。然而,獲批項目一般須在十二個月內按照獲批申請的項目時間表完成。換言之,以訂購形式購買的科技服務或方案(例如雲端服務)的使用時段不可超出該項目的推行期,而且訂購的科技服務或方案必須為項目的必要組成部分。

(六) 我們會透過簡化程序處理一些普遍認為有助提升企業生產力的科技服務及方案,以減省審批手續及時間,務求在簡化程序和確保計劃不會被濫用之間取得適當平衡。我們會同時接受網上及書面申請。



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