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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就房屋問題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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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十月三十一日)與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和基層市民會面,和與會者交流對房屋問題的看法。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說:「處理房屋問題是本屆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現在仍然有不少家庭居住在劏房或類似的居所,他們的居住環境確實需要改善。」

  要解決因房屋供應不足而引致劏房數目和租金上升的問題,政府重申持續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方為根本之道,並不存在其他捷徑。

  然而,在落實覓地建屋的過程,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經常遇到各項困難和挑戰,主要包括大部分的用地並非「熟地」;改劃及提交規劃申請需時;及困難或複雜地盤狀況的用地需要較長的施工期等。有些項目且涉及法律(包括司法覆核申請)問題。

  坊間有意見認為政府可以推行租務管制(租管)、租金津貼或過渡性房屋解決居於不適切居所的市民的房屋問題。租務管制是極具爭議的議題,社會迄今對此未有共識。本地和海外的實證研究均說明推行租管可能會出現連串預期之外的後果,有些更不利於該等措施原擬保障的租戶。這些預期之外的後果包括:出租房屋的供應減少;業主更嚴格挑選租客,令弱勢社群租住適切居所倍感困難;驅使業主作出一些抗衡租管影響的行為(包括調高首次租約的租金和向租客索取高昂雜費);和減低業主妥善維修保養其出租單位的意欲。權衡利弊,鑑於社會未能取得共識,並考慮在當前房屋供應仍然偏緊的情況下,貿然推行有關措施可能帶來反效果,令廣大租客未見其利、先蒙其害。

  政府亦擔心在現時市場供應仍然短缺的情況下,推出任何形式的租金津貼或援助,效果可能會適得其反:當業主得知大量租客獲得政府資助時,很可能會增加租金,到頭來政府所提供的租金津貼只會變成額外租金,住客未必能得到實質的幫助。

  政府在二○一四年制定《長遠房屋策略》時,曾研究在沒有即時用途的土地興建過渡性房屋,但經研究後,政府認為有關建議並不切實可行。首先,市區土地不足,合適的市區房屋用地應盡量預留興建公屋單位,因此舉最能惠及居住環境欠佳的公屋申請者。再者,即使有土地可作其他暫時用途,政府仍需時間完成額外的基建工程(例如敷設污水渠)後方可興建一定數目的過渡性房屋,所需要的時間比興建公屋可能短不了太多,而且面積和數量一定極其有限。
 
  除了加快興建公共房屋以外,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屋需求,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在今日的特別會議上,討論如何把有限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資源更聚焦地分配給較有迫切需要的申請者。
 
  政府會繼續致力以多管齊下的方式,增加短、中及長期房屋土地供應,以協助滿足房屋土地需要。
 
  發言人強調:「要實事求是解決香港積累已久的房屋問題,社會整體必須共同面對,作出必要的取捨和抉擇。」
 
2016年10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5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