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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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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行政長官:大家早晨。我講講游蕙禎和梁頌恆的宣誓問題。他們兩位宣誓相關的法律問題留待法院審理。在政治上,我在這裏講幾句。任何宣誓都應該是莊嚴、嚴肅和誠心誠意。《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候要依法宣誓。

  《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沒有就此打住,而是接着說,依法宣誓有兩個明確要求--一個是效忠、一個是擁護。所以,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候宣誓的本質是一個效忠宣誓和一個擁護宣誓。

  效忠的是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的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因此,我們要非常嚴肅去看待在立法會所作的就職宣誓,尤其是有關效忠和擁護這部分。我再講一次,效忠的是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的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議員在宣誓時候用一些侮辱國家的言詞是絕對不能接受。大家試想一下,如果有外國議會成員在議會正式發言時用「支那」來代替中國,然後用一個英文粗口字插入中國的國號裏,如果這個外國議會的議長和他的政府不嚴肅糾正這件事的話,我相信會引起一場重大的國際事件、政治風波,因此香港社會和立法會必須正視這件事。如果處理不好的話,我恐怕會有重大和深遠影響,因為會影響中央對香港的看法,亦影響香港與內地人民之間的關係和感情。

記者:是否即是你認為游蕙禎和梁頌恆的宣誓並不是誠心誠意?會否用盡任何辦法去阻止他們宣誓,包括好像你之前用你的名義去申請司法覆核一樣?

行政長官:宣誓的誓詞其實很簡單,任何識字的人都可以很簡單和順利地完成。事實上,在社會上因為種種原因在不同場合需要宣誓其實是非常多,在結婚時候有宣誓、在法院作證前有宣誓,從來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連簡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論是中文也好、英文也好,都可以讀成這樣的話,是否誠心誠意呢?我相信大家眼睛是雪亮的。

記者:想問你破天荒用特首這身分去要求推翻立法會主席這個裁決,你覺得有否損害行政與立法關係,是否變相以後議員,即新當選的議員,都要經過行政機關做一個政治審查,然後才可以履行宣誓資格?另外以你所知,中央會否在判案前會否有任何指引出來影響法庭裁決?

行政長官:我很希望香港可以自己處理好、糾正好這件事,我尤其希望立法會主席能夠盡快處理好這件事,否則的話,正如我剛才所言,影響是深遠和重大。這件事恐怕只能夠用「一石激起千重浪」來形容。至於我向法院所提出的申訴,這個是根據法律來辦事。我非常重視我與立法會之間的關係、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之間的關係,但是大家知道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是有兩個身分,一個是行政機關,即是政府首長;而另外一個就是整個特區的首長,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

記者:建制派議員用流會方法去阻止兩個議員宣誓,這個是否正當手法?同時,你是否預視到議會之後的反應呢?

行政長官:我們看到這件事是一件非常不尋常的事,宣誓過程當中有兩位同屬一個政黨的議員作出這些行為,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公憤,沒有人願意見到這兩位議員或任何其他人在宣誓時候繼續作出一些傷害香港及中國內地,以至到海外華人、華僑的感情。多謝。
 
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0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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