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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傳媒就橫洲公共房屋發展計劃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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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關於橫洲公共房屋發展計劃提出的一些查詢,政府發言人今日(九月三十日)表示,在翻查多項資料後綜合回覆如下:

  我們以往曾解釋,在二○一二年開展的橫洲發展的規劃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涵蓋多個技術環節,包括交通及運輸影響、地質可行性和地盤平整、天然地形危險、渠務影響、污水收集系統影響、供水及公用設施影響、環境影響、空氣流通、土地需求、樹木普查、財務評估等,而各部分在不同時間陸續完成。政府原擬同時發展第1、2、3期及元朗工業邨擴展。但隨着政府在二○一四年初決定先推行第1期,第2、3期則延後,我們要求顧問在正進行的研究中,就交通及運輸、空氣流通、渠務、污水收集系統、供水及環境等方面作補充評估,以確認發展第1期的可行性。

  我們早前指出橫洲發展的規劃及工程可行性報告包含一些敏感資料,政府經適當地處理相關敏感資料後,會於新一屆立法會正式開始工作時,將報告提交立法會並予公開。

  在為第1期進行土地用途改劃時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提交就第1期的影響評估。因此就交通及運輸和空氣流通方面,我們把可行性研究中的補充評估附載於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提交給城規會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的文件(文件編號:RNTPC Paper No. 13/14)。

  我們在把這些補充評估呈交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前確認了它們並沒有敏感資料,只是相關同事在準備文件時,沒有把要求保密的字句刪除。

  在上述有關交通及運輸的補充評估中指出「planning parameters are yet to be confirmed at the stage of the study. As for a conservative approach, it is assumed that the total number of flats is capped at 5,000 units with PRH/HOS ratio of 50:50 for technical assessment purpose……」這段文字說明,第1期房屋項目的「規劃參數」並未敲定;評估採用了「保守方法」(conservative approach),「假定」單位總數「上限」(capped at)為5,000個;而公屋/居屋比例「假定」為50:50亦只是為了「技術評估目的」(technical assessment purpose),以保留彈性,確保技術評估結果適用於日後的發展項目。文件RNTPC Paper No. 13/4本身明確表示,擬建單位是4,000個。至於未來實際單位總數及出租房屋與資助出售房屋的比例,目前還未決定。

  我們在提交給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的交通評估中,橫洲第1期連接道路的走線,與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提交元朗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的文件(交委會文件2015/第39號)中所提供的走線有所分別。

  至於改變走線的原因,土木工程拓展署已在上述的元朗區議會文件中詳細交代﹕「土木工程拓展署透過優化該道路設計,及將其走線於發展用地範圍內向北移,以方便有關公眾人士更直接地進出發展用地外北面的葬區,毋須穿過未來的屋邨範圍。」

  就在橫洲公共房屋發展計劃附近的私人發展規劃申請,規劃署諮詢各部門時,房屋署表示不能接受該私人發展建議的道路入口進佔橫洲第1期公共房屋發展計劃的地界;以及橫洲第1期原本的道路設計並無計入該私人發展。

  另外,有意見提及為何我們先推行橫洲第1期,第2、3期則延後。我們重申,這決定是希望能較早完成橫洲第1期的4,000個公共房屋單位。就此我們簡介一些技術細節。

  道路交通方面,發展橫洲第1期只需要改善朗屏路及鳳池路交界處路口,以及興建通往橫洲第1期的通道。若橫洲第1、2、3期一併發展,則需要在元朗區內多處進行道路工程,例如朗屏路、宏樂街、福喜街、水邊圍交匯處等,並需要興建公共交通交匯處,工程更複雜,以及需要更長的時間制定方案及完工。

  排污設備方面,發展橫洲第1期僅需要改善第1期當區的污水渠。橫洲第1、2、3期一併發展,則除了需要更大規模地改善當區及元朗區內的污水渠,亦要改善元朗污水處理廠,牽涉更複雜的工程,以及更長的時間制定方案和完工。

  電力供應方面,現時的變壓站足以應付橫洲第1期的需求。橫洲第1、2、3期一併發展則需要覓地興建新的132kV變壓站。

  棕地作業方面,橫洲第1期內只有約0.1公頃的棕地作業,第2、3期及元朗工業邨擴展範圍則共有約17公頃的棕地作業。第2、3期的大規模棕地作業,包括對物流、港口後勤、廢物回收和車輛維修等具支援作用的活動,亦提供就業機會,政府希望能更妥善處理。

  此外,橫洲第1、2、3期內,有各類須處理的環境問題。其中較嚴重的是區內棕地作業帶來的污染。在地理位置上,第1期遠離第2、3期內的棕地作業及其帶來的污染。要推進第2期必須處理北面第3期棕地作業帶來的污染問題,而要發展第3期則須處理北面工業邨擴展範圍內的棕地作業帶來的污染。因此要推進第2、3期需要更長時間處理環境污染問題,包括處理第2、3期及工業邨擴展範圍內的棕地帶來的污染問題。

  基於上述考慮,二○一四年初政府決定先行推出橫洲第1期,在相對較短時間內啟動各項正式程序,務求4000個公共房屋單位可在二○二四/二五年落成。
 
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3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