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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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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條例》)將於明日(九月二十四日)起正式實施,為處理店鋪阻街問題提供多一個執法工具。
 
  在《條例》下,食物環境衞生署和警務處獲賦權執行定額罰款制度。就「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行有關的店鋪阻街行為,該兩個部門除可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A條向違例者作出票控外,亦可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定額罰款水平已訂為1, 5 0 0元。新設的定額罰款制度提供多一個執法工具,使能更加快捷有效地處理店鋪阻街問題,彌補現行票控制度檢控須時較長和罰款額偏低的不足之處。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過去六個月,我們已透過不同渠道宣傳新設的定額罰款制度。各區民政事務處亦與區議會通力合作,推動公眾教育及宣傳工作,提高公民意識,鼓勵業內人士和其他持份者作出所需準備。」
 
  發言人強調,保持街道暢通,有賴店鋪經營者自律守法。他提醒店鋪經營者不要非法佔用公眾地方營商,以免阻塞行人路,對行人造成不便。
 
  立法會於二○一六年三月十八日通過《2015年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修訂)條例草案》。《條例》於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刊登憲報,並定於明日起正式實施。
 
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5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