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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防護中心獲通報​廣東新增一宗外地傳入寨卡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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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日深夜(九月十八​日)接獲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及廣東省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通報,​廣東新增一宗外地傳入寨卡病毒感染個案,並再次呼籲市民,外遊期間時刻採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為。孕婦和計劃懷孕的女士不應前往受影響地區

  該名​55歲男病人於九月​十六日​從危地馬拉​返抵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因發燒​到江門一醫院求診。個案今日確診,他正​接受隔離​治療,情況穩定。

  內地至今通報2​4宗外地傳入寨卡病毒感染個案。​

  衞生防護中心港口衞生處已加強巡查口岸,確保良好環境衞生及有效防治蚊患。港口衞生督察已加強對機場、海港和陸路各口岸清潔和害蟲控制承辦商的訓練,確保病媒控制措施到位。各口岸亦已加強健康宣傳,透過單張及海報,提醒旅客預防寨卡病毒的所需措施。

  衞生防護中心發言人說:「所有口岸的恆常健康監測會繼續為入境旅客監測體溫,懷疑個案會被轉介往醫療機構跟進。然而,由於現時約有七至八成病人感染寨卡病毒後沒有出現病徵,而大部分出現病徵的患者亦可痊癒,故此我們再次呼籲,任何人從寨卡病毒受影響地區到港後至少21日內,須繼續使用昆蟲驅避劑,減低傳播風險。」

  署方一直與旅遊業界和持份者緊密聯繫,特別是營辦旅行團到寨卡病毒受影響地區的旅行社,以及接待團友到受影響地區的領隊及導遊(尤其是孕婦),定期更新疾病資訊和健康建議。

  發言人說:「我們一直與世界衞生組織(世衞)及海外、鄰近地區和內地衞生當局保持聯繫,密切監察最新發展。」

  除預防蚊子叮咬及滋生的措施外,市民應注意以下特別須知︰

甲、外遊須知
 
  • 如到受影響地區外遊,特別是免疫系統疾病病人或嚴重長期病患者,應於出發前最少6星期徵詢醫生的意見,採取額外預防措施,免被蚊叮;
  • 從受影響地區抵港後至少21日内,須繼續使用昆蟲驅避劑。若有不適,如發燒,應盡快求醫,並告知醫生外遊細節;

乙、性接觸傳播
 
  • 到受影響地區外遊期間,考慮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 從受影響地區抵港後至少6個月內,應考慮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丙、孕婦
 
  • 孕婦和計劃懷孕的女士不應前往受影響地區。所有外遊人士包括孕婦在外遊期間,以及抵港後至少21日內,須使用含避蚊胺的昆蟲驅避劑;
  • 定期進行產前檢查,並告知醫生外遊紀錄;
  • 留意是否出現相關病徵。如有不適,應盡快求醫;及
  • 避免與曾到受影響地區的伴侶發生性行為,否則應於整段懷孕期內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參閱以下專題網頁,了解詳情:衞生防護中心旅遊健康服務寨卡病毒感染專頁、保安局外遊警示制度專頁、婦女預防蚊叮的措施,以及世衞寨卡病毒最新報告
 
2016年9月18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23時4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