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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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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就有報道指天耀邨可能設立小販墟市一事,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回應傳媒查詢如下︰

  社會上對於設立小販墟市的問題已經討論了一段日子,其中關於在房委會個別屋邨設立小販墟市的建議,房屋署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五月十日的會議上呈交的文件(CB(1)868/15-16(06)),解釋了房委會立場。文件表明,房委會會持開放態度去探討有關建議。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在六月二十二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回應議員的提問時,表示政府對有關設立墟市的建議持開放態度,且認為地區主導模式是可取的。只要有關建議不影響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不阻塞公眾通道,若倡議者物色到合適場地作為墟市,並得到所在社區及區議會的支持,政府屆時會提供協助。有關的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會按上述政策處理有關設立墟市的建議,並在有需要時諮詢相關區議會。

  在配合政府上述政策時,房委會會按需要及有關屋邨的實際情況,研究個別建議的可行性及對有關屋邨的影響。

  正如上述房屋事務委員會文件所分析,一般而言,公共屋邨人口密集,地面的空地往往是供居民使用的公用通道、休憩設施、或公共空間,因此,房委會須充分考慮居民對這些公共空間的需要,以及他們和其他持份者和地區人士對改變公用空間用途的意見。同時,房委會亦需要考慮有關建議會否破壞環境衞生、阻礙公用通道、滋擾居民或引來無牌小販擺賣等。由於部分公共屋邨地段設有地契,對樓面面積及用途有所限制,要落實有關建議或需要取得地政總署的批准及其他業主的同意。

  就以天水圍天耀邨為例,天耀邨的公用地方屬房委會與領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共同擁有的屋邨公用空間,受地契及公契規管。就有關在天耀邨露天劇場設立墟市的建議涉及改變屋邨公用空間的用途,需向地政總署申請及須取得領展的同意。

  就天水圍不同地點設立小販墟市的建議,元朗民政事務處曾聯同當區區議員及有關部門代表實地視察多個建議設立墟市的地點,包括天耀邨露天劇場。及後,天耀邨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曾初步探討有關在邨內露天劇場設立墟市的建議,當區區議員現正聯絡有興趣申請舉辦臨時市集的非政府機構遞交計劃書。當有具體計劃書,房屋署會配合政府當局與有關部門及持份者跟進有關建議。
 
2016年8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2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