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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食物製造廠被罰暫停營業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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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灣仔一食物製造廠經營者因在露天地方貯存及配製食物,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店鋪名為「大坑美食」,位於浣紗街1-5號地下5號鋪,由今日(八月十八日)至八月三十一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今年三月及六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六千二百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十五分,店鋪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有關持牌人去年一月及九月亦分別因在側巷洗滌碗碟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五千五百元,因而被記下十五分,店鋪去年十一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
 
2016年8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