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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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你剛剛提到劏房可能會刑事化,那麼你會怎樣安置現時居住在劏房的人士?
發展局局長:當屋宇署進行巡查和執法行動,住在劏房的住戶如果需要搬離,他們若果符合條件,關愛基金有津貼幫助他們搬遷。現在的安排是如果他們沒有地方居住,可以入住(房屋署)臨時收容中心。在臨時收容中心住滿三個月並通過資格審查 (「無家可歸評審」),他們可獲安排入住中轉房屋,同時輪候公屋。
記者:對鄉議局有關低息貸款的建議,政府的取向如何?現在政府對於「丁權」的需求這麼大,政府怎樣處理?
發展局局長:政府是不會提供低息貸款予原居民去買土地建「丁屋」的。特區政府在處理「丁屋」的問題上的原則是尊重歷史和尊重法律。我之前曾經跟大家解釋,由於當中牽涉的問題比較複雜,我們需要多一些時間去處理。而這方面的工作並不能解決我們短期和中期的土地供應,所以在我們工作的優先次序上會放得比較後。發展局的工作目標並不是要找足夠的土地滿足所有擁有「丁權」人士的需要。
記者:政府預計何時可以實施工廈劏房刑事化?政府現時掌握有多少人在劏房居住?你剛才提到的安置措施,政府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去安置所有搬離劏房工廈的住戶?
發展局局長:跨部門工作小組正在研究將工廈劏房刑事化,如果要修例,目標是盡快提交立法會審議。在安置方面,我們跟房屋署有聯絡,會透過剛才所講的臨時收容中心和中轉房屋去幫助住戶解決燃眉之急。
記者:想問一下巡查迷你倉的進展。在六月底發生迷你倉大火後,你們說會在兩個月內完成巡查四百多幢工廈。現在還有多少幢未巡查?後來又發現有百多幢工廈(有經營迷你倉)沒有紀錄,會否在餘下的兩至三個星期完成巡查?
發展局局長:消防處和屋宇署是按原訂的時間表和風險高低去進行聯合巡查,工作進度良好。我們同時正研究如何將迷你倉規範化,這方面有跟業界商議。
記者:有沒有最新的巡查數字?
發展局局長:對不起,我暫時未有數字可以提供給你。
記者:如果工廈的低層可以解決消防安全問題,是否可以增加其用途?食肆是否可以在工廈的低層經營?
發展局局長:包括地政總署、消防處和屋宇署的跨部門小組在研究的時候,會考慮你剛才提到的建議。在現階段未能確定哪些用途是可以的。
記者:但是否都會集中在低層?還需要符合甚麼條件?
發展局局長:最主要的考慮是消防的安全。集中在低層是因為走火警時會比較方便一點。但這亦要視乎相關的工業大廈的消防装置。
記者:剛才提到有百多幢有營運迷你倉而沒有紀錄的工廈,這是否他們沒有申報,還是政府巡查不到?
發展局局長:以往經營迷你倉不需要申請批准,我的意思是沒有一個「licensing system」(發牌制度)去規範迷你倉,所以統計數字未必是整全的。但經過牛頭角道迷你倉的火警後,相關的部門都盡可能去掌握實際數字。跨部門工作小組現正就迷你倉的規範作具體的考慮。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16年8月6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5時37分
香港時間15時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