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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人員截獲非法拖網漁船(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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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在南丫島圓角對開海面截獲一艘涉嫌非法作業的拖網漁船。
 
  今早,漁護署人員在香港南面水域進行反非法捕魚行動,期間發現一艘蝦拖漁船,懷疑正在拖網捕魚。漁護署人員於是截停漁船進行調查,並在船上檢走一批漁具,包括漁網及繩索。漁船負責人正協助調查。
 
  漁護署發言人提醒市民,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已於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根據《漁業保護條例》(第171章),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指出,拖網捕魚是非選擇性的捕魚方法,會破壞海床及損害海洋生態。禁止拖網捕魚活動可即時遏止海洋資源損耗的情況,使海洋生態逐漸恢復至可持續發展的水平,長遠得到更有效的保護。
 
  發言人強調︰「政府一直致力打擊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會繼續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並與相關的執法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因應情況採取聯合執法行動。」
 
2016年7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28分
即日新聞  

圖片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今日(七月二十六日)進行反非法捕魚行動,在南丫島圓角對開海面截獲一艘涉嫌非法作業的拖網漁船。圖示漁護署人員處理在船上檢走的漁具,包括漁網及繩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