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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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今日(七月二十三日)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想問一下德國方面的情況,首先昨晚發生的商場槍擊案,入境處現在有沒有收到香港人的求助?會否主動了解當地的死傷者有沒有港人?

保安局局長:兩方面我們都正在跟進。第一,我現在手上的資料知道,我們收到有兩個求助個案,涉及四名香港居民。他們在事發時身處當地商場,現時這四位香港居民是安全的,已經轉移到一個安全的地點。我們的同事亦和他們保持聯繫,提供了一些信息給他們。如果香港居民現時在當地覺得需要求助,請他們和香港入境事務處聯絡,電話是1868。第二,我們現在並沒有任何資料,在這件事件中的死傷者涉及港人,我們正透過我國駐當地的領事館提出查詢。根據媒體的報導,死亡的人數可能達到十名,但具體的數字當然不一定很準確,受傷的人亦都有十名。我自己今日在來電台之前,亦看過電視上當地電視台直播的畫面。我們看到現在(德國)是深夜,當然當地的警察仍然在做工夫,但看到周邊的情況似乎是平靜了。我們會密切留意當地情況,亦希望藉着這個機會呼籲身處當地的港人,他們現在在一個安全的地方,最好不要在街上流連,要留意情勢發展。

記者:四個香港人有沒有要求入境處怎樣協助?

保安局局長:他們只是問了我們一些資訊,我們會(與他們)保持聯絡。他們現時人身是安全,稍後如果他們需要離開當地或尋求協助,我們會保持聯繫及提供協助。

記者:就着這宗襲擊有沒有需要提升外遊警示?有什麼因素需要考慮?

保安局局長:關於我們是否會提高外遊警示,現在我們正和外交部駐港專員公署(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我國駐當地的總領,尋求進一步的資料。我們正密切留意當地的形勢發展,我預期我們在今日早上會作出一個決定,是否需要發出旅遊警示。

記者:之前說過會今個月底到北京進一步商討通報機制。想問定了何時會去?今次的目標有沒有明確一些?

保安局局長:我們第二輪的商談會議是會延續第一輪的會議,討論如何去改善通報機制,增加透明度。日子會在這個月底之前,但具體在何日雙方正在安排時間。

記者:林榮基事件,警方現在的調查有何進展?

保安局局長:這個事件警方的同事仍在處理當中,具體的情況我在現在的階段不便向各位透露。

記者:消防方面,工廈的巡查現在正進行中,但之前有報章偵查發現,有工廈因消防問題「釘契」很多年,有些二十多年都沒有處理到。其實這個執法速度有沒有問題?巡查完如何確保執法可以做到?

保安局局長:消防方面,法律賦予他們(消防處)的權力,第一步他們會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要求處所的業主或管理人改善和消除火警危險。如果他們在指定的期間內未能做到,消防處會依法提出檢控。至於屋宇署方面,所謂「釘契」,是屋宇署執行相關負責的條例,他們是違反了《建築物條例》。違反《建築物條例》是有兩個方法可以處理。第一,首先要求他在指定的時間還原。如果他做不到,他們可以將這個通知書向土地註冊處登記,這就是這位傳媒所說的「釘契」。他們還有一個法律上可行的手段,他們如果覺得情況需要的話,他們可以採取一個步驟,就是收回物業。

記者:是不是執法工作做得不夠?既然現行有步驟可以應對「釘契」的情況,是不是執行的時候做得不夠?

保安局局長:這視乎他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嚴重性來決定,我們要看每一個個案,不能一句說話就說這些執法行動究竟是否做得不足夠或足夠。這需要看每一個個案和當時的情況作出一個決定。

記者:要求盡快改善有沒有期限?

保安局局長:每一個地方都有一個期限,當然你也要給一個合理的時間。就着(個案)本身的情況他們會看,但當他們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的時間,會給一段時間,給一個日子。因為每一個(個案)情況也不同,譬如情況複雜一些,你不可能要求一天去拆除,這是做不到,要給他們期限。給這些期限時,首先我們需要考慮,他們是否有機會完成得到。但如果你給一個期限是完成不到,他們便沒有辦法做到。我們的目的是要消除火警危險。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4時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