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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答問會答問全文(五)(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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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梁家騮議員。
 
梁家騮議員︰多謝主席,《醫生註冊條例》還有23個小時,不用在此說。不過黃毓民議員那個特權法的議案動議就沒有了。我問甚麼呢?古語有云:「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亦有說「律己以嚴、待人以寬」,公眾對特首或者官員及其家人的行為會有較高期望,即是都作為一個公眾的榜樣。我想問一問特首閣下,你女兒在機場遺失行李,尋回後由航空公司職員代為通過安檢帶過關的做法,特首閣下你是否覺得在「修身、齊家」方面有缺失呢?
 
行政長官︰主席,就這件事,航空公司、機管局都多次發了書面說明給大家。在這件事當中,我從來沒有接觸過機管局的人,大家應該相信機管局的報告。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梁家騮議員。議員肅靜。
 
梁家騮議員︰主席,其實我也不敢說好像公眾那樣說有較高的道德標準或者期望,其實這些只是常識。若果航空公司的職員帶梁小姐的行李通過安檢時沒有問題,那就沒有問題;但若果發覺那個行李內有違禁品、有海洛英、有炸彈,那時候的刑責是在梁小姐身上,抑或是那個航空公司職員身上?或者會不會被人插贓呢?這些是常識來的。特首你在往後的時間去評論這件事的時候,其實你有沒有為他人設想,有沒有為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一個安全的制度設想呢?
 
行政長官︰主席,我們當然非常重視航空安全。我相信航空公司、機管局和機管局屬下的保安公司都非常重視。就事實來說,機管局亦作出一個報告,說在過去一年的時間裏,一共有517次類似的courtesy delivery。我相信每一次他們都十分重視安保的工作。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謝偉俊議員。
 
謝偉俊議員:主席,剛才行政長官多次強調在立法會要講事實,而事實上行政長官不能夠干預廉政公署任命這個並非事實,因為《基本法》第五十七條非常清楚,廉政專員對特首是問責的。事實上,行政長官說不應該公開討論有關人事任命問題,這個亦並非事實。因為我們回看以往徐家傑事件的後遺症大家都清楚知道。特首先生說不應該討論任免的細節,這個對不起,討論廉政公署調查的細節,這個可能亦並非事實。因為事實上有關的條例第三十條內有一個合理的辯解理由,已經不是一個擋箭牌、不是一個金鐘罩可以保護特首不做或不答任何問題,而有關的條例最重要就是防止任何人通風報信。這個絕對是不引用於已經公開、大家都知道的共識,有關報案、有關特首被調查這是公開的知識。所以特首不能夠、亦不應該用這條條例作為金鐘罩。所以在這情況下,我想問特首閣下,就是究竟特首有多關注重視香港廉政、廉潔作為香港最重要基石?如果是的話,為甚麼特首一次又一次不能夠真真正正面對事實,向本會、向大眾講出真實的答案?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我們非常重視廉署的工作,亦支持它的工作。任何重視和支持廉署工作的人,包括立法會議員,都應該重視和珍惜廉署運作所需要的制度、法律和政策。廉政專員向行政長官負責,不等於行政長官事事代廉政專員去做,不等於行政長官會干預廉政專員的工作。我不會去做一些應該由廉政專員做的事,更加不會干預他的工作。正如很多我任命的其他主要官員一樣,如果每件事由於剛才謝偉俊議員說的,那位官員向我負責,我就要去干預他的工作,代他的話,我一日不要說48個小時,我一日4 800個小時都不夠用。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謝偉俊議員。
 
謝偉俊議員:主席,我記得最初特首來到本會答問問題的時候,我都曾經問過他,當時是一個僭建風波的最高峰期,問過特首如果即使你不會即時辭職的話,會否承諾不會爭取連任。但恐怕特首多年來施政的作風,包括比較剛愎自用、用人唯親、語言「偽」術、遊花園、失信於民。剛才今早的答案,其實很多例子已經活生生再一次證實,特首閣下在這一方面非常之大的缺失是需要面對的。主席,這種情況下,我都不想再與特首在這裏「鬥嘴」。或者這樣,我還有少少時間,我餘下一分鐘時間,不如特首由你「講晒」罷了,你喜歡說甚麼就說甚麼。
 
行政長官:主席,我們應該是說事實、說根據。過去四年,我和特區政府的工作,我們的成績、或者我們做不到的事都應該用事實來說,而不是用剛才謝偉俊議員說的那些形容詞,要有這些形容詞就必須有事實的根據、有事實的基礎。我們做不到些甚麼,我們很希望都得到大家的提點,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爭取盡快做到它。我們有甚麼錯處,我們說那些錯處的事實背景,而不是基於一些揣測,或者一些口號式的說話,這個我相信對大家的工作都無幫助。
 
 
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27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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