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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共租住房屋租金檢討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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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今日(七月八日)根據《房屋條例》第16A條,通過2016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金檢討結果。

  政府統計處處長為2016公屋租金檢討編製的報告顯示,2016公屋租金檢討下第二期間(二○一五年)的收入指數比第一期間(二○一三年)高出16.11%。有關收入指數是比較兩期間分別約二萬四千個公屋家庭的收入後編製的。根據《房屋條例》第16A(4)(a)條,房委會須以收入指數的變動幅度調整租金,惟加幅上限為10%。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根據報告結果及《房屋條例》的規定,公屋租金將於二○一六年九月一日起調整+10%。租金上調的金額為每月平均約170元,幅度介乎31元至426元不等。公屋租戶會預先一個月獲通知其新租金水平。」

  《房屋條例》中訂明的公屋租金調整機制,自二○○八年起生效。機制為房委會提供客觀的基礎,以公屋租戶的負擔能力決定是否調整公屋租金和調整的幅度。

  在機制下,公屋租金會每兩年檢討一次。根據《房屋條例》第16A(7)(b)條,政府統計處處長須計算租金檢討下的第一及第二期間的收入指數。就2016公屋租金檢討,第一期間為二○一三年的12個月,第二期間為二○一五年的12個月。

  小組委員會亦就是否向公屋租戶提供租金寬免作詳細討論。小組委員會在仔細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包括租戶收入的增長、租金調整機制對租戶負擔能力所提供的保障,以及房委會的財政狀況,認為房委會沒有明確的理由在是次租金檢討向所有租戶提供劃一租金寬免,反而應針對性地向有需要的租戶提供援助。

  為協助暫時有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繳交租金,房委會設有租金援助計劃。在該計劃下,合資格的租戶可獲減租25%或50%。小組委員會檢視了租金援助計劃的實行情況,並通過兩項措施以進一步完善計劃。

  現時,房委會會每年覆檢租援戶的資格,以決定是否繼續批出租金援助。小組委員會今日通過,把每年的覆檢放寬至每兩年進行一次,以減省租戶每年預備收入證明以作覆檢的安排。

  小組委員會亦通過,把現時於新大廈類別的非長者戶如在連續三年接受租金援助後仍需援助,須在有合適單位時遷至同區租金較廉宜的單位的搬遷規定放寬至四年。

  發言人指出:「已連續三年接受租金援助的租戶於下一次覆檢後只會獲批出一年的租金援助,以配合今日通過連續四年接受租金援助須搬遷至同區租金較廉宜的單位的新規定。」

  此外,就財政司司長在二零一六/一七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建議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按揭證券公司)與相關機構探討將安老按揭計劃擴展至未補價的資助出售單位,小組委員會亦於今日的會議上進行討論。

  考慮到建議可改善相關長者業主的生活質素,並且不會對房委會構成財政影響,小組委員會通過容許年滿60歲或以上的房委會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長者業主參與安老按揭計劃。

  發言人說:「考慮到房委會無須審查個別申請,而安老按揭不會對房委會構成財政影響,房委會會向安老按揭計劃下的所有參與銀行給予『劃一批准』,容許參與銀行與房委會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的長者業主訂立安老按揭。有關安排可簡化申請程序,為房委會和申請人節省時間和成本。」

  按揭證券公司和房委會將落實詳細安排及對有關文件作最後的修訂,以期於二○一六年十月推出有關計劃。



2016年7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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