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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委任諮詢及法定組織的非官方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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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年,不時有人批評行政機關沒有按用人唯才的原則委任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成員。據報,有一位行政會議成員兼前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最近建議當局,改革諮詢及法定組織成員的委任機制(委任機制),包括(1)效法英國的做法委任一位獨立專員,負責監察行政機關是否以公平、公正和具透明度的程序作出委任,以及(2)規定一些主要職位的委任須獲專責委員會經聆訊後通過。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二○一二年至今,當局委任了多少名身兼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香港地區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或不同政黨成員的人士擔任諮詢及法定組織的非官方成員,並以表列出每位人士(i)的背景和政治聯繫、(ii)獲委任加入的諮詢及法定組織名稱、(iii)被委任的職位,以及(iv)委任由誰作出;

(二)有否了解和分析為何委任機制經常受人詬病未能做到用人唯才的原則;若有,詳情為何,以及有何具體的改善措施;及

(三)會否採納上述的建議,改革委任機制,讓有不同政策倡議和專長,以及被公認為能幹的人士加入各諮詢及法定組織,以有效地吸納不同意見;若會,將於何時實行新的委任機制;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劉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政府的諮詢及法定組織是公共行政重要的一環,在協助政府制訂政策方針和執行法定職能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透過這些組織,社會各界人士和有關團體可在政府制訂政策和籌辦公共服務的不同階段給予意見,及參與各種公共事務。現時,全港大約有470個諮詢及法定組織。整個諮詢及法定組織制度也十分多樣化,當中包括不同的諮詢委員會、公共機構、上訴委員會、規管組織等。

  政府委任諮詢及法定組織非官方成員的原則是用人唯才。各決策局及部門委任其轄下的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成員時,會考慮有關人士的才幹、專長、經驗、誠信和參與服務社會的熱誠,並充分兼顧有關諮詢及法定組織的職能和工作性質,以及出任有關法定組織成員的法定要求。

  為了集思廣益,在委任這些組織的成員時,除顧及有關組織的需要外,政府亦會羅致不同背景和經驗的人士,例如專業人士、學者、工商界人士、地區及有關界別的代表等。除了政府直接委任的成員外,部分諮詢及法定組織成員是經由有關機構或專業團體提名、推薦、委任或經選舉產生。

  民政事務局管存的《中央名冊資料庫》載有大部分諮詢及法定組織成員的個人資料。由於個人資料是由個別成員自願提供,我們並無要求有關人士必須提供或聲明是否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香港地區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及政黨成員的身分資料,因此我們並無全面備存諮詢及法定組織的委任成員是否擁有上述各身分的統計數字。

  我們不時檢視諮詢及法定組織制度的運作,並會於檢視後採取措施改善機制和運作:例如為提高這些組織的透明度和對公眾的責任承擔,各諮詢及法定組織已按照本身的職能及所負責事務的性質,實行多項措施以提高透明度和問責性,包括發放新聞稿、提供會議資料及文件讓公眾查閱,以及把有關資料上載互聯網等。

  我們認為目前諮詢及法定組織非官方成員的委任制度基本上運作暢順及有效。我們會繼續檢視有關政策和機制的運作,務求令諮詢和法定組織繼續作為市民參與制訂公共政策的重要渠道,有效輔助政府施政。我們亦會鼓勵各政策局及部門繼續發掘更多來自不同界別、有才幹人士參與這些組織,讓他們可以發揮所長,協助政府掌握社情民意,有效施政。



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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