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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毀充公象牙行動今日完成(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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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階段銷毀政府庫存充公象牙的行動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完成,最後一批重約1.5公噸的象牙於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進行焚化。

  銷毀充公象牙行動於二○一四年五月啟動,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分20次銷毀約28公噸在過去的執法行動中撿獲的象牙。日後,由漁護署保管的充公象牙亦會以焚化方式銷毀。

  漁護署發言人說:「政府致力打擊非法象牙貿易,嚴厲執法。在過去兩年撿獲的非法象牙大幅下跌,由二○一三年的8 000多公斤下降至二○一五年的約1 600公斤。」

  「政府的長遠目標是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就此,政府正研究修訂《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條例》)(第586章),禁止進口及再出口大象狩獵品、某些象牙雕刻品及《公約》前象牙(註一),以及最終禁止在本港銷售《公約》前象牙及禁貿前象牙(註二)。此外,為加強阻嚇作用,政府現正檢討《條例》下的罰則。」

  各執法部門會繼續採取嚴厲行動,堵截象牙非法出入口,以及打擊非法的本地貿易。為提高各部門在打擊野生動植物罪行方面的合作,漁護署、環境局、香港海關及警方的代表組成了「野生動植物罪行專責小組」,負責制訂執法行動的策略和協議、收集和分析情報、協調聯合執法行動,以及與海外和國際的相關機構聯絡。

  此外,漁護署已加強管制措施及增加巡查,以打擊本地非法象牙貿易;除利用有獨立編號、防篡改及防偽的雷射標籤配合照片紀錄,辨識可以合法進行貿易的象牙外,亦會在有需要時使用先進的碳素斷代法分析象牙的年份,協助執法。

註一:《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前象牙指在一九七五年前(適用於亞洲象)及一九七六年前(適用於非洲象)取得的象牙製品。

註二:禁貿前象牙指在一九九○年香港禁止象牙國際貿易前所取得,並已在漁護署登記的象牙。



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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