賑災基金撥款援助內地南方水災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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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從賑災基金批出四十四萬五千元的撥款,予愛德基金會(香港)賑濟內地貴州省水災災民。

  政府發言人今日(六月二十四日)表示,撥款是按賑災基金諮詢委員會設立的快速審批撥款申請機制批出。有關機制旨在加快處理有限額的撥款申請,讓救援機構能夠在災禍發生後第一時間進行首階段的賑災工作。

  在快速審批撥款申請機制之下,救援機構提交每宗申請的撥款額不應多於港幣四十五萬元,而派發的救援物資只限於食物和飲用水。機構必須於災禍發生後起計的十天內提交申請,並於獲批撥款後三周內完成計劃。

  發言人稱:「希望撥款能為水災災民提供即時的援助。委員會將要求愛德基金會(香港)在完成賑災計劃後向委員會呈交評估報告及經審核的帳目,以確保撥款用於指定用途。」



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