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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公共租住房屋單位的晾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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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志全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房屋署(房署)正進行計劃,為162個公共租住屋h(公屋)出租單位的住戶免費安裝晾衣架,以取代插筒式晾衣裝置。當局在今年四月二十七日回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已有18個屋h完成更換晾衣裝置工程(更換工程),另有31個屋h正在進行該項工程,整項計劃預計於二○一七年完成。據報,有公屋居民不滿新晾衣架的設計,指新晾衣架面積細小(只有約六張A4紙張大小),而晾衣架左右兩端被窗框遮擋,以致晾衣架只有六成面積可用,加上尼龍繩的間距狹窄,結果是晾衣架最多只能晾到四件厚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更換工程的最新進度,包括(i)已完成工程、(ii)正進行工程、(iii)未進行工程但已批出工程合約,以及(iv)仍未就工程進行招標的屋h名稱(以表列出),以及當中獲批出合約的承辦商名稱;

(二)在決定進行更換工程前,房署有否諮詢公屋居民,以了解他們的實際需要,並在設計新晾衣架時配合不同屋h的外牆空間,以及從居民角度出發,提供最實用的新設計;若有諮詢,以表列出房署曾進行諮詢的屋h名稱、每個該等屋h有多少名居民和哪些居民組織(如有)獲諮詢,以及有關諮詢活動的舉行日期;

(三)房署至今接獲多少宗關於晾衣架設計的投訴、已就多少宗投訴作出跟進,以及跟進工作的詳情為何;及

(四)房署會否暫停進行更換工程,以便就晾衣架的設計(重新)諮詢公屋居民,並按諮詢結果改善晾衣架的設計後,才恢復進行餘下的工程?

答覆:

主席:

  正如我於今年四月二十七日書面答覆梁美芬議員提問時指出,在資源及樓宇結構許可下,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會採取措施,改良現有公屋單位,以改善公屋住戶的居住環境。就此,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二○一四年二月通過,免費為轄下公共租住屋h出租單位及租者置其屋計劃屋h未出售的出租單位安裝晾衣架,以取代插筒式晾衣裝置。有關計劃共涉及162個屋h。

  我現就陳志全議員提問的四個部分答覆如下:

(一)截至今年五月底,已有23個屋h完成更換晾衣裝置工程,詳情見附件一。

  另有33個屋h正在進行更換晾衣裝置工程,預計於今年內完工,詳情見附件二。

  同時,房委會已就104個屋h的更換晾衣裝置工程批出合約,承辦商現正積極籌備動工,預計將於明年完工,詳情見附件三。

  餘下的鴨c洲h及富山h,由於將會進行屋h粉飾計劃工程,該兩個屋h的更換晾衣裝置工程會與大廈外牆油色工程一併進行,到時兩項工程可共用吊船,以減少工程支出及對居民的滋擾。兩個屋h的粉飾計劃工程將於今年年中進行招標,並預計於明年內完工。

  按現時進度,房屋署預計可按原定計劃,於明年內完成整個更換晾衣裝置計劃。

(二)房屋署理解部分屋h居民對晾衣架的款式設計有不同意見,但為了盡量利用現有外牆可供曬晾的地方,減低日後維修保養對居民的滋擾,以及確保屋h大廈的整潔外觀,房委會會按照樓宇的類型,在符合《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的原則下,按各屋h實際情況、現場環境和空間限制,安裝最合適且曬晾面積最大的晾衣架。

  在工程展開前,房屋署會在相關的屋h管理諮詢委員會會議簡介晾衣架的設計,收集對更換晾衣架工程的意見。同時,房屋署會按實際情況,作出適當調整及跟進。截至目前為止,房屋署已在82個屋h完成相關諮詢。另外,若有租戶不同意更換其晾衣裝置,房屋署不會強逼其進行有關工程。

(三)當收到居民對晾衣架的投訴,房屋署會透過屋h管理辦事處,向居民詳細解釋並會作出適當跟進。房屋署並沒有備存屋h居民對晾衣架設計投訴的統計數字。

(四)房屋署明白個別居民對晾衣架的關注,但新晾衣架的設計受現有屋h樓宇設計的局限,以及須符合《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及使用安全的要求。房屋署正在落實執行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的決定,免費為公共租住屋h出租單位及租者置其屋計劃屋h未出售的出租單位安裝晾衣架,以取代插筒式晾衣裝置。過程中會聽取公屋居民及各持份者的意見,並積極研究其他優化設施,例如考慮加設額外的晾衣設施,供居民使用,為他們建造一個安全及可持續發展的居住環境。



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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