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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取消深水鶪@食肆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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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水鶪@食肆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今日(六月十九日)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署長取消牌照。

  店鋪名為「海港茶餐廳」,位於東京街56至58號地下H鋪。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十二月及今年三月四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一萬零五百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九十分,店鋪因此被取消牌照。」

  有關持牌人去年九月及十二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二千七百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店鋪今年三月已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



2016年6月19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8時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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