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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絕不容許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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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媒體報道外國進口香港有害電子廢物,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六月十七日)表示,十分關注事件,已即時跟進調查報道涉及的場所,絕不容許有害電子廢物非法進口本港。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已聯絡國際綠色組織Basel Action Network,要求提供其掌握的資料協助調查,並促請Basel Action Network同步將相關資料提供予美國的執法部門,以加強從源頭堵截有害廢物出口。環保署亦會與美國環保當局聯繫,以了解其跟進有關報道的情況,包括持有美國回收認證(e-Stewards計劃)之回收商有否履行相關的義務。

  發言人指出,電子廢物分為兩大類,非有害電子廢物和有害電子廢物。根據國際《巴塞爾公約》,非有害電子廢物,包括電腦主機、電腦硬盤、電腦內部零件、電腦板、廢打印機、伺服器等,正如其他可回收物料如廢紙、廢塑膠等,國際間鼓勵可回收物料的進出口作循環再造或回收再用,而不會危害環境。至於有害電子廢物,如舊式電視機的陰極射線管(CRT)、液晶顯示器(LCD Monitor),由於含多種重金屬(如水銀)及有害的有機化合物,《巴塞爾公約》要求實施許可證審批制度嚴格監管,盡量減少有害電子廢物的進出口活動。

  發言人強調,香港《廢物處置條例》的管制條文,是根據國際《巴塞爾公約》要求來制定,與國際其他地方包括歐盟國家一致。至於處理電子廢物方面,如涉及機器破碎分類、化學處理等回收工序,會釋出當中的有害物質污染環境,因此亦須要受到《廢物處置條例》的規管。報道中提及在回收場用人手分拆零部件及電路板,只涉及簡單分拆塑膠、金屬和電路板等,並不會釋出有害物質污染環境,故此不會抵觸法例。

  環保署十分重視打擊有害廢物的跨境轉移,一直聯同海關在進出口碼頭及邊境執法,堵截非法進口香港的有害電子廢物。過去五年(二○一一至二○一五年),環保署檢查了約3 200個貨櫃,並就違規個案完成約100宗的定罪檢控。所有非法進口的廢物貨櫃會被退回至出口地,環保署亦會就每一宗個案的資料通報相關的外地執法機構作出跟進。環保署亦不時巡查本地的廢物回收場,按現行法例嚴厲打擊違規活動,在過去五年巡查電子廢物回收場共約700次,期間共有16宗檢控定罪個案。環保署亦與相關政府部門合作,共同巡查廢物回收場,以確保回收場的運作在污染管制、消防安全、土地規劃等方面符合相關法例。

  在國際合作層面,環保署已建立與海外主管當局及國際組織的密切合作機制,並參與聯合行動打擊有害電子廢物非法進出口。環保署亦與不同地區的民間組織合作,其中包括Basel Action Network。由二○一三年至二○一六年五月期間,該組織向環保署提供了31次的線報,環保署聯同海關全數抽查了所舉報的進口貨櫃,有四宗查明屬實,已即時把有害電子廢物貨櫃退回美國,環保署並檢控涉案進口者。

  Basel Action Network倡議國際間在《巴塞爾公約》之上進一步擴大對所有種類的電子廢物均實行許可證制度監管。立法會已於二○一六年三月通過《2016年促進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電氣設備及電子設備)(修訂)條例》(《修訂條例》),環保署正就相關附屬規例擬訂執行要求,並會因應進度定出生效日期。該《修訂條例》會擴大進出口許可證制度監管的電子廢物種類,包括廢棄洗衣機、電冰箱、空調機、電視機及電腦產品,當中各類桌上電腦、手提電腦、平板電腦、列印機、掃描器和顯示器亦會被納入規管。

  發言人重申,環保署會繼續聯同相關部門不遺餘力打擊有害電子廢物非法進出口活動,並會繼續與國際社會緊密合作,以處理有害廢物跨境轉移的問題。



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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