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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換屆選舉七月十六日起接受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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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提名期由七月十六日開始,至七月二十九日結束。

  立法會換屆選舉於九月四日舉行,由地方選區和功能界別各選出三十五名議員,共選出七十名議員。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今日(六月十日)說:「地方選區選舉或功能界別選舉的獲提名人士必須是年滿二十一歲的地方選區已登記選民。」

  他說:「地方選區選舉或功能界別選舉的獲提名人士亦必須在緊接提名前的三年內通常在香港居住,並且是沒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然而,以下十二個功能界別可接受非中國公民或擁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遞交提名,包括:法律界;會計界;工程界;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地產及建造界;旅遊界;商界(第一);工業界(第一);金融界;金融服務界;進出口界;以及保險界功能界別。

  除區議會(第一)功能界別及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外,功能界別選舉的獲提名人士必須是有關功能界別的已登記選民,或與有關功能界別有密切聯繫。區議會(第一)功能界別的獲提名人必須是該功能界別的已登記選民,而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選舉的獲提名人士則必須是民選區議員。

  發言人說:「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和喪失該資格的詳情分別載列於《立法會條例》第37及39條。」

  地方選區選舉的每張候選人名單必須最少得到一百名有關選區的已登記選民簽署同意提名,而在每份提名表格上簽署的提名人不得超過二百名。每名選民只可就某一地方選區選舉簽署一份提名表格。

  除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外,功能界別選舉的每位獲提名人士必須得到十名有關界別的已登記選民簽署同意提名,而在每份提名表格上簽署的提名人不得超過二十名。每名選民可簽署提名人士參選的提名表格最高數目,不得超逾有關功能界別的席位數目。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選舉的每張候選人名單必須得到十五名已登記的區議會(第一)功能界別選民簽署同意提名。每名區議會(第一)功能界別的選民只能簽署一份提名表格,在區議會(第一)功能界別選舉提名一位候選人或在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選舉提名一份候選人名單。

  當局已委任五個地方選區和二十九個功能界別的選舉主任。他們將會處理轄下地方選區或功能界別的候選人提名及其他選舉職務。

  發言人說:「獲提名人士必須在提名期內的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及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親自把填妥的提名表格和選舉按金送交有關的選舉主任。地方選區選舉的每張候選人名單須繳交五萬元選舉按金,而功能界別選舉的每位獲提名人士或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選舉的每張候選人名單則須繳交二萬五千元選舉按金。另外,獲提名人應盡量以銀行本票或現金繳交選舉按金,以免因支票遭銀行退票而衍生不必要的問題。」

  提名表格可於各區民政事務處、有關的選舉主任辦事處或選舉事務處位於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或九龍觀塘觀塘道392號創紀之城第6期23樓2301至2303室的辦事處索取,或從選舉事務處網站(www.reo.gov.hk)下載。

  發言人說:「獲提名人士應盡早遞交提名表格,以便即使表格上有任何錯漏,也可在提名截止前有時間更正。」

  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提名期以及附有選舉主任辦事處地址的委任公告,已於今日刊憲。

  公眾人士可於提名期開始後,在通常辦公時間內到各地方選區和功能界別的選舉主任的辦事處,查閱相關選舉的提名表格副本,或到選舉事務處位於九龍觀塘觀塘道392號創紀之城第6期23樓2301至2303室的辦事處,查閱所有功能界別選舉提名表格的副本。

  如有查詢,請致電選舉熱線2891 1001。



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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