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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涉嫌以具威嚇性手法銷售健身會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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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今日(六月八日)拘捕一名健身中心職員,他涉嫌使用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會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一名市民投訴,指一間位於旺角的健身中心的職員於銷售健身會籍時,向顧客施加不當影響,在未獲顧客授權下以其信用卡付款,以迫使其購買價值約一萬元的健身會籍。經初步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拘捕一名三十四歲男子。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人士獲保釋候查。

  根據《條例》,商戶如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則可能觸犯《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法例規定,以免觸犯《條例》。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提高警覺,並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在購買服務前,不應輕易地將身份證或信用卡交予銷售人員。如不欲購買,應堅決拒絕簽署任何銷售文件。

  市民如發現有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2016年6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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