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基金將推出第二期「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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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關愛基金秘書處發出:

  關愛基金今日(六月一日)公布,將於十月開展第二期「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試驗計劃),並會延續推行第一期試驗計劃四個月,至二○一六年九月底。試驗計劃旨在向低收入家庭的護老者發放生活津貼,以補貼其生活開支,並讓有長期護理需要的長者可在護老者的協助下,得到適切的照顧及繼續在熟悉的社區安老。

  為期兩年的第二期試驗計劃將增加2 000個受惠護老者名額,使兩期試驗計劃的受惠名額總數增至4 000個,並繼續由社會福利署(社署)負責推行。受惠護老者須符合下列所有情況/條件:

* 受照顧的長者須居於香港及經社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估機制)評定為身體機能中度或嚴重缺損,並於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或之前已在中央輪候冊輪候資助長期護理服務(即院舍照顧服務及/或社區照顧服務);
* 在申請及領取津貼期間,受照顧的長者須居於社區而並沒有使用任何院舍照顧服務或非長時間接受住院治療;
* 護老者須有能力承擔照顧責任,並為受照顧的長者每月提供不少於80小時的照顧(如照顧超過一名符合上述條件的長者,則須每月提供合共不少於120小時的照顧);
* 護老者須為本港居民及居於香港,並與受照顧的長者沒有任何形式的僱傭關係;
* 護老者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或長者生活津貼;及
* 護老者的每月家庭入息不超過全港相關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75%,資產無須計算在內。

  符合第二期試驗計劃資格的護老者每月可獲發放2,000元津貼,如同時照顧多於一名長者,每月可獲發放最多4,000元津貼,津貼期最早於二○一六年十月開始,為期最長至二○一八年九月。第一期仍然合資格的護老者,可獲延續津貼期至二○一六年九月,他們亦可申請領取第二期的津貼。

  社署今日開始發信予中央輪候冊上的有關長者,邀請其護老者如符合資格可提出申請。申請人須於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所需文件,郵寄或交回社署關愛基金組。社署會於完成審批後發信通知申請人有關其申請的結果,而負責提供支援服務的認可服務機構亦會於稍後聯絡相關護老者及受照顧的長者,以安排支援服務及跟進領取津貼事宜。現仍受惠於第一期試驗計劃的護老者無須重新遞交申請,社署將另行發信通知相關安排。

  有關第二期試驗計劃的詳情,請瀏覽關愛基金網頁(www.communitycarefund.hk)或社署網頁(www.swd.gov.hk)。如有查詢,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社署關愛基金組(電話:3422 3090)。



2016年6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