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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主動調查房屋署對公屋租戶在單位進行違規改動的跟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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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訴專員公署發出︰

  申訴專員劉燕卿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房屋署對公屋租戶在單位進行違規改動的跟進機制是否適切及有效。

  房屋署編配給租戶的公屋單位,一般會提供各式固定裝置及設備,例如間隔牆、地台瓦、淋浴盆、灶台、食水及沖廁的供水喉管、供電電線等。根據公屋租約條款,事前未經該署書面同意,租戶不得拆除原有固定裝置或設備。此外,租戶亦不得損壞、改動或干擾設於單位的任何室內的固定裝置或設備。

  從過往處理的投訴個案,申訴專員公署發現,房屋署並沒有妥善跟進涉及違規改動的個案。有個案耗時逾兩年而租戶仍未把嚴重違規的情況修復還原。此外,公署亦曾收到公屋租戶投訴,指上層單位違規改動地台破壞防水層,以致投訴人的單位天花滲水。然而,由於房屋署跟進個案進度欠理想,以致問題一直未獲解決,令投訴人持續受滲水滋擾。

  劉燕卿表示:「房屋署對公屋租戶裝修單位及改動固定裝置及設備有清晰的規定,以確保公屋樓宇結構安全,固定裝置及設備得以善用。但本署在調查個別個案時發現,該署遲遲未處理有嚴重違規改動的單位,有助長違規之嫌,亦可能對樓宇結構和固定裝置及設備造成進一步的損害,影響其他租戶,更對遵守規定的租戶不公。」

  為更全面了解公屋違規改動所衍生的問題,以及對其他租戶的影響,申訴專員現邀請公眾於七月四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向申訴專員公署提出意見:

地址: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
   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30樓
傳真:2882 8149
電郵:complaints@ombudsman.hk



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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