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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處理失蹤外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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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截至去年底,香港有超過341 000名外籍家庭傭工(外傭)。關於在香港報稱失蹤的外傭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當局接獲有關外傭報稱失蹤的案件宗數,並按失蹤外傭的國籍列出分項數字;該等外傭當中有多少人其後被尋回;

(二)當局如何調查及跟進第(一)項所述的外傭報稱失蹤案件,以及有否向有關的領事館查詢;及

(三)有否調查該等外傭報稱失蹤案件是否涉及人口販賣;如有調查而結果為是,有何政策及法例防止外傭成為人口販賣活動的受害者;如調查結果為否,他們失蹤的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劉議員的提問,政府回覆如下:

(一)過去三年,警方接獲有關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報稱失蹤的案件宗數如下:
 
年份    外傭報稱失蹤的案件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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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  301
二○一四  209
二○一五  131

  除其中一宗案件仍在調查外,其餘所有案件均已因警方成功尋回牽涉失蹤外傭或經調查後發現沒有可疑而結案。警方沒有按失蹤外傭的國籍備存分類統計數字。

(二)及(三)警方重視每一宗失蹤人口案件,並會盡力調查每一宗案件。警方在接獲失蹤報案後,會根據報案人提供的資料,派員前往被報稱失蹤人士最後出現的地點及常去的地方進行搜索。警方並會循各方面包括閉路電視錄像等尋找線索,以及聯絡失蹤者認識的人士,以獲得更多有關失蹤人士的資料。此外,警方會按實際情況,聯絡入境事務處、懲教署及醫院管理局等,尋找失蹤人士的下落。如有需要,警方亦會透過電視節目《警訊》、警務處網頁及政府新聞稿等,呼籲市民提供失蹤人士的消息。警方會因應案件的個別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向有關的領事館查詢。

  針對販運人口,香港的法例已為執法部門提供全面的法律框架,為執法部門的工作提供堅實的基礎。透過跨部門協作,政府打擊販運人口的措施包括辨識受害人、執法、檢控、保護受害人及國際合作等方面。每年,數以百計的執法人員會接受有關販運人口及識別受害人的專業訓練。警方及入境事務處亦設有鑑辨受害人指引,以全面分析案情並確保真正受害人能得到適切援助。

  執法部門會嚴正處理任何舉報,並與各國領事館及非政府組織密切聯繫,聯手打擊有關罪犯。

  另一方面,為保障外傭,勞工處一直透過各類宣傳教育,當中包括推出宣傳單張,以及提供外傭母語版本的一站式網上資訊平台等,提高外傭對其勞工權益及求助渠道的認識。勞工處亦加強與外傭來源地的駐港領事館合作,例如設立定期聯繫機制及參與由領事館舉辦的簡介會,以確保初次來港的外傭獲得有關其法定權益的資訊。



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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