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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香港和內地電台廣播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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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毛孟靜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的書面答覆︰

問題:

  由於香港需與鄰近地區共同使用FM模擬聲音廣播頻帶內的頻率,香港和廣東省的無線電廣播服務或會出現互相干擾的情況。為此,香港政府與廣東省當局於二○○○年簽署一份無線電頻率協調協議書,目的是訂立雙方通報發射站技術參數及處理干擾個案的程序,從而保障雙方現有無線電廣播服務不會受到干擾,以及設立機制以便處理日後可能出現的干擾情況。另一方面,據報目前香港多個地點可收聽到廣東省官方電台的廣播。雖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曾就此回覆本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但本人及部分公眾人士仍有疑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政府曾拒絕公開上述協議書的內容,理由是該等內容涉及廣東省鄰近地區使用無線電頻率的內部資料,政府有否正式徵詢廣東省當局是否同意公開協議書的內容;如有,廣東省當局的具體答覆為何;

(二)過去五年,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與廣東省當局就兩地無線電頻率使用情況定期舉行的會議的詳情(包括會議次數、日期、地點及出席官員名單);通訊辦有否就討論事項作出任何跟進行動;如有,詳情為何;

(三)鑑於通訊辦定期派員到本港各處測量電台廣播訊號,而且當發現來自廣東省的廣播訊號造成干擾時,會通知廣東省當局作出調整,過去五年,通訊辦進行測量工作的詳情(包括測量日期、地點及結果);在測量期間發現來自廣東省的廣播訊號造成干擾的詳情,包括測量日期及地點、干擾程度、受干擾的香港無線電廣播服務,以及廣東省當局作出的調整詳情;

(四)鑑於有廣東省電台的官方網頁顯示香港是該等電台的廣播地區之一,政府是否知悉有關情況;如知悉,有否向廣東省當局了解情況並作出跟進;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鑑於有電機電子工程專家估計,廣東省部分電台在深圳發射站採用了放大器及加大天線發射功率,並把廣播訊號的發射方向指向香港,政府是否知悉有關情況;如知悉,有否向有關方面了解情況並作出跟進;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曾於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及五月十三日就毛議員提出的有關事宜,經諮詢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後,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作書面回覆,提供以下背景資料:

  由於電台廣播發射站往往設於高山,以覆蓋廣飭d圍,加上香港毗鄰廣東省,部分兩地的電台廣播訊號因而無可避免地跨越兩地界線。現時在香港部分地區可以接收到內地FM電台的廣播訊號,而內地接近香港一帶亦可以接收到香港FM電台的廣播訊號。我們必須指出,這些過界訊號並不是干擾訊號,亦不會影響兩地各自FM電台的廣播服務。這是因為本港和內地的FM電台分別使用的FM廣播頻率是透過技術協調使用,以確保雙方不會干擾對方的FM電台廣播服務。

  自二○一四年一月至今年四月,通訊辦並沒有接獲由本港電台提出受內地電台廣播訊號干擾的個案,而同期來自公眾懷疑受內地電台廣播訊號干擾的投訴個案則有二十四宗。經實地調查後,通訊辦發現這些所謂懷疑電台廣播訊號干擾的個案,實質與用家收音機頻率調校的問題有關,經通訊辦職員向投訴人解釋情況,並建議及協助他們重新調校其收音機頻率後,接收問題已得到解決。事實上,現時香港有七個主要的高山發射站,使用不同的頻率覆蓋不同的地區,向市民提供七條FM電台頻道。市民如按接收地區,把收音機調校至合適頻率,自可接收到相關的FM電台頻道。

  根據「國際電信聯盟」的頻譜劃分,FM模擬聲音廣播頻帶內的頻率須與鄰近地區「共同使用」。香港參照「國際電信聯盟」的建議,把87至108 MHz的頻譜編配用作FM電台廣播服務使用。為免出現無線電互相干擾的情況,FM頻率之間會一般相隔0.2 MHz。在技術上而言,87 至108 MHz內約有一百個可用的FM頻率。現時香港已使用共四十九個FM頻率。

  《無線電頻率協調協議書》(協議書)是粵港兩地按「國際電信聯盟」的上述頻譜劃分,並根據「合理」和「平等地共享」頻譜資源的原則來制定的。通過訂立協議書,雙方協調技術標準,以避免無線電系統的互相干擾;並且設立機制以便處理可能出現的干擾情況和定期舉行會議,以持續地跟進兩地無線電頻率最新的使用情況,在有需要時作出協調。協議書並沒有限制兩地廣播訊號不能跨越對方的地區。即使本港部分地區仍有可能在FM模擬聲音廣播頻帶內接收到部分來自內地電台的訊號,在不影響香港的通訊和廣播服務下,並沒有違反協議書的協調要求。相對來說,內地部分地區也可能在相關的聲音廣播頻帶接收本港的FM模擬聲音和數碼聲音廣播訊號,近年香港也有數度提高數碼聲音廣播發射功率,在不影響內地的通訊和廣播服務下,香港亦沒有違反協議書的協調要求。

  就問題的五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通訊辦沒有就毛議員要求公開協議書內容向內地當局徵詢意見。正如上文指出,香港部分地區接收到內地FM電台的廣播訊號,並不等於內地廣播訊號入侵香港或干擾本地FM電台服務,當中並無涉及違反協議書的情況。因此,我們認為沒有理據向內地當局徵詢有關公開協議書內容的意見。

(二)香港和內地當局於過去五年分別在香港、廣東省或北京一共舉行了十三次會議(二○一二年四次、二○一三年三次、二○一四年一次和二○一五年五次會議)。視乎會議的議程,出席這些會議的港方成員由通訊辦總監、副總監、助理總監或總電訊工程師帶領,並由電訊工程師職系人員負責支援。

  會議討論事項包括電訊及廣播頻率使用的技術協調及干擾個案的處理機制、擬建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協調、流動電話網絡過界訊號的技術協調、業餘無線電台的管理、以及就「國際電信聯盟」舉辦「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的準備和事後工作交流等。就每次會議上討論的事項,通訊辦和內地當局會在會議後分別跟進有關工作,並在下次協調會議討論及報告進度。

(三)由二○一二年至二○一六年,通訊辦每年不定期於七個分布於新界北、新界西、大嶼山及港島西地點測量電台廣播訊號,測量結果證明來自廣東省的電台廣播訊號不曾對本港電台服務造成干擾。由於不存在訊號干擾,因此,通訊辦認為無需作出調整。

(四)在香港提供聲音廣播服務的電台一覽表刊載於通訊辦的官方網頁(網址:www.ofca.gov.hk/tc/industry_focus/broadcasting/sound_broadcasting/index.html)。通訊辦與內地當局的頻率協調重點,在於確保雙方能按「國際電信聯盟」規定平等地使用無線電頻率及避免兩地的電訊及廣播服務互相干擾。至於毛議員提及有內地網頁聲稱將香港列為廣播覆蓋地區一事,這與頻率協調無關。因此,我們認為沒有向內地當局了解或跟進的需要。

(五)在不影響香港的通訊和廣播服務的前提下,廣東省的電台會因應服務需要調整個別發射站(包括位於深圳的發射站)的發射特性。據通訊辦了解,深圳的發射站是使用全方位天線,有關廣播訊號並非有指向性地向香港發射。

  正如上文指出,香港的電台也會作出類似的調整,包括近年香港數度提高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發射功率以改善覆蓋。在不影響內地的通訊和廣播服務下,廣東省部分地區也可能接收到本港的模擬聲音和數碼聲音廣播訊號。因此,我們認為沒有向內地當局了解或跟進的需要。



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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