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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2016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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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今日(五月十九日)三讀通過《2016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對此表示歡迎。

  新條例落實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所提出的兩項主要稅收寬減措施,包括寬減二零一五/一六課稅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及利得稅,每宗個案以20,000元為上限;以及調整薪俸稅和個人入息稅下兩類免稅額,有關調整載列如下:

                 提高後的免稅額
                 或扣除上限(元)
第一類
基本免稅額               132,000
已婚人士免稅額             264,000
單親免稅額               132,000

第二類
供養60歲或以上的父母/         46,000*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免稅額
供養55至59歲的父母/          23,000*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免稅額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92,000
入住安老院舍的住宿照顧
開支的扣除上限

*連續全年同住者所享有的額外免稅額亦調整至相同金額。

  陳家強說:「我們很高興立法會於今天通過條例草案,讓稅務局可以在本年度發出的稅單落實一次性稅款寬減。」

  一次性稅款扣減會在納稅人二零一五/一六課稅年度的最終應繳稅款中反映,納稅人無須就一次性稅款扣減提出申請。此外,稅務局會就適用的個案採用已提高的免稅額及扣除上限,計算二零一六/一七課稅年度暫繳稅。



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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