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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藝發局藝術範疇代表提名推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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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家洛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香港藝術發展局條例》(第472章),除三名官方成員外,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的主席、副主席及不超過22名其他成員,均由行政長官委任,任期不超過三年。在該22名成員中,行政長官可委任最多十名由指明藝術範疇提名的人士。當局正進行新一屆藝發局藝術範疇代表提名推選活動(提名活動)。鑑於上屆提名活動的機制和程序引起廣泛爭議,有不少藝術界人士認為當局應改善新一屆提名活動的機制和程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三屆每屆的提名活動中,每個藝術範疇的登記選民數目;

(二)鑑於民政事務局(民政局)曾於本年初就檢討提名活動的機制和安排向本會提交文件,民政局和藝發局跟進該份文件所載工作的最新進展是甚麼;對於未有或未完成跟進的工作,當局有沒有具體的完成時間表;民政局和藝發局會否在新一屆提名活動完成後重新檢討有關的機制和運作;若會,具體的檢討內容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三)鑑於民政局經招標程序委聘新一屆提名活動的代理,該局共接獲多少份標書;新一屆提名活動涉及的預算開支為何,並按主要的開支項目列出分項數字;及

(四)政府和藝發局將如何鼓勵合資格的人士登記成為提名活動的選民,以及積極參與提名活動;有關工作的詳情是甚麼?

答覆:

主席:

(一)過往三屆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藝術範疇代表提名推選活動(提名活動)的登記選民數目載列於附件。

(二)及(三)繼民政事務局(民政局)於今年一月向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匯報就二○一六年提名活動作出的修訂建議及未來路向,民政局已展開相關跟進工作,包括:

(i)根據既定的招標程序委聘提名活動代理,負責提名活動的行政及宣傳工作。民政局共收到兩份標書,並已於二○一五年十二月委聘英思宇(香港)有限公司為二○一六年提名活動的代理;

(ii)展開第一階段提名活動,即由今年三月二十九日起接受藝術團體及個人藝術工作者登記申請成為選民(於此階段成功登記的藝術團體可在提名活動的第二階段為其屬下的合資格會員及僱員進行選民登記),此階段的截止日期為今年五月二十七日;

(iii)透過不同渠道為提名活動進行宣傳(見答覆的第四部分),並分別於今年四月十五日及四月十七日舉行簡介會,讓藝術界別及公眾更了解是次提名活動的各項安排;及

(iv)跟進了提名活動往後階段所需的籌備及行政工作。

  我們預計在完成審核所有於第一階段提名活動收到的登記申請,並通知相關藝術團體及個人藝術工作者其申請結果後,可在今年八月份展開第二階段的工作(即藝術團體選民登記),而候選人提名、競選及投票階段則會於今年第四季進行。

  我們預計二○一六年提名活動的總開支約為420萬元,主要開支包括聘請提名活動代理及民政局所需額外人手開支(共約230萬元)、宣傳開支(約110萬元)及其他如印刷及郵寄費及電腦系統等開支(共約80萬元)。

  一如既往,我們會在二○一六年提名活動完成後和下一屆提名活動展開前,聯同藝發局檢討提名活動的安排及研究可予改善的地方。在過程中,我們定會繼續諮詢藝術界及持份者的意見。

(四)我們會在提名活動舉行期間進行各項宣傳工作,鼓勵藝術界別參與提名活動,包括:

(i)舉行公眾簡介會,介紹提名活動的安排和藝發局的工作;
(ii)透過新聞稿、電台廣播、信件、電郵、短訊和電話聯絡等方式進行宣傳,並在報章和藝術雜誌刊登有關提名活動的廣告;

(iii)向藝術團體及個人藝術工作者寄發宣傳單張,告知有關提名活動的安排,並鼓勵他們登記;

(iv)建立專屬網頁,提供提名活動的最新資料;以及

(v)在主要的文化藝術場地張貼海報和宣傳單張,包括民政局、藝發局、香港演藝學院、香港藝術中心、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藝穗會、牛棚藝術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文娛中心、博物館和主要圖書館、以及各區民政事務處的公眾諮詢服務中心。



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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