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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回應有關啟德泊游城的傳媒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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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有關啟德泊游城有限公司(泊游城)的查詢,勞工處發言人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回應如下:

  勞工處十分關注泊游城欠薪事件。該處於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分別向僱主及公司董事各發出31張傳票(即共62張傳票),檢控僱主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照《僱傭條例》的法定時限支付工資,以及公司違例欠薪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造成。

  由於有足夠證據顯示泊游城及其公司董事觸犯《僱傭條例》支付工資的規定並有知情的僱員願意出庭作證,故勞工處決定向持責者提出檢控。

  勞工處會繼續嚴厲執法,並在有足夠證據及證人時,採取檢控行動以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此外,勞工處亦正積極向受影響的僱員提供適切協助,包括為勞資雙方安排調停會議及協助僱員向勞資審裁處尋求仲裁,向僱主進行追討。

  《僱傭條例》規定,僱主必須在僱員的工資期屆滿/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工資,否則可被檢控;此外,如該公司不依時支付工資的罪行,是在其董事、經理或其他類似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造成,該些人士亦須負上同樣刑責。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三年。



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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