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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於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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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天水圍嘉湖山莊附近堆積泥頭事宜的開場發言︰

各位議員:

  政府十分重視天水圍嘉湖山莊對開堆積泥頭的事件。環境局、發展局和相關部門包括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規劃署、屋宇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和地政總署等正採取相應執法行動,保障公眾安全、保護環境及打擊違例發展。

  在保護環境方面,《廢物處置條例》致力打擊非法傾倒建築廢物於政府土地或是未獲土地擁有人同意的私人土地上。環保署的調查發現上述堆積泥頭的地點,多年以前已經獲土地擁有人確認用作露天存放泥沙用途,所以並不違反《廢物處置條例》。漁農自然護理署亦確定該地點上的活動不會對濕地公園的生態構成任何影響。

  另一方面環保署發現該地點的工程並沒有採取《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要求的措施,防止散發塵埃。環保署已警告了工程負責人並且正準備檢控的程序。

  雖然今次事件堆積的泥頭並不違反《廢物處置條例》,但我們明白議員以至社會都相當關注政府如何打擊非法傾倒建築廢物的行為。一般而言,適當存放或重用建築廢料可以循環善用資源,但必須獲土地擁有人的同意,並要符合本港所有法例,包括環保法例、土地使用及規劃條款以至工程安全等等法例情況下進行,否則該等傾倒建築廢物行為即屬非法。

  政府不會容忍非法傾倒建築廢物行為,我們一路向前邁進,包括自二○一四年八月起根據《2013年廢物處置(修訂)條例》引入新的機制,規定任何人在私人地段擺放建築廢物,必須先以書面得到每一位土地擁有人的有效許可,並註有環境保護署署長的認收標記才屬有效。環保署會同步通知各相關部門按照其職權及適用的法例處理及作出跟進。在執法方面政府有協調機制,環保署會聯同各部門共同監察,交換情報和協調各部門的執法行動,全方位打擊各種非法傾倒建築廢物的行為。

  為進一步加強打擊非法傾倒建築廢物行為,我們正在積極研究可否強制建築廢物收集車輛使用自動監察技術(例如全球嶼P定位系統),以助追蹤並記錄收集車輛的行蹤,藉此阻嚇利用該等車輛從事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的人士。預計受影響的業界會對私隱問題、循規成本以至其他運作事宜表示關注。我們會積極與業界商討,希望盡早得出具體方案,再向委員會匯報進展及建議。

  多謝大家。



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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