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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標準工時委員會發出:
標準工時委員會(委員會)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工時政策方向諮詢,就探討中的工時政策方向收集意見,供委員會隨後在擬定向政府提交的報告時作參考。
委員會主席梁智鴻醫生說:「今次是一個全面、有前瞻性、有方向,及具備實質內容的廣泛諮詢。由於工時政策極其複雜及具高度爭議性,並會對整體勞工市場、人力需求、僱傭關係、工作文化、營商環境、經濟發展和企業競爭力等不同層面帶來廣泛和深遠影響,我及委員會期望社會各界,特別是僱員及僱主,會積極參與這次諮詢。」
「過去三年,我和來自勞工界、工商界、學術界、社會各界及政府的委員抱�茬怳j的誠意及持開放態度,在沒有前設立場的大前提下,本�茈H數據為依歸的原則進行討論,採取求同存異的方式,以釐定適合香港的工時政策方向及向政府提供意見。」
「委員會於二○一四年完成廣泛的第一階段諮詢及深入的工時統計調查,並檢視一系列可能影響工時政策的經濟及社會因素,收集了不少有用的數據及社會各界的意見。調查結果顯示『規定僱主及僱員須透過僱傭合約訂明工作時數、超時工作安排及超時工作的補償方法』普遍獲得僱員及僱主的贊同。他們亦普遍認同工作與生活平衡以及職業安全與健康的重要;而合適的工時政策或有助提高生產力及僱員工作表現。此外,勞工團體普遍建議標準工時每周44小時,超時工作補償為基本工資率的1.5倍;而僱主團體及僱主則普遍反對制定全港性劃一的工時法例,並認為透過清晰的僱傭合約,已能夠達致勞資雙方同意的工時安排。部分僱主亦傾向可接受工時政策應聚焦幫助社會上較低收入、議價能力較低及需無償超時工作的基層僱員。僱員及僱主均認同工時政策需充分考慮及照顧不同行業或職業的運作情況及實際需要,劃一(「一刀切」)規管所有行業工時可能會對個別行業甚至整體社會和經濟帶來嚴重影響。」
「參考上述工作所得的結果,以數據為依歸,委員會歸納以下原則及建議以進一步探討適合香港的工時政策方向:
(i)以立法方式規管僱員工時的政策;
(ii)由於不同行業及職業的情況不同,故工時政策應提供一定彈性,「一刀切」立法方式並不合適;
(iii)原則上同意探討以立法方式規定僱主及僱員必須簽訂書面僱傭合約,當中須包括指定的工時僱傭條款,如超時工作補償安排(「大框」);及
(iv)在「大框」的基礎上,探討是否需要其他適當措施(例如制定工時標準及超時工資率),進一步保障一些工資較低、技術較低和議價能力較低的基層僱員(「小框」)。」
梁醫生續說:「委員會的工作已進入關鍵時刻。有別於二○一四年進行的概括性第一階段諮詢,今次的諮詢將全面及有方向性地聽取公眾對委員會探討中的工時政策方向的意見。」
「委員會正就以下四個工時政策的方向諮詢公眾:
(i)只實行「大框」;
(ii)只實行「小框」;
(iii)在建議推行「大框」的基礎上,同時推行「小框」;及
(iv)不推行「大框」及「小框」,但建議推行其他有關工時的政策/措施(例如:按行業需要制定自願性指引)。」
梁醫生表示:「工時政策與各個行業及職業的僱員及僱主息息相關,我呼籲社會各界及市民把握這個機會,踴躍發表意見。在諮詢期間,委員會會透過不同形式的諮詢活動,包括約見主要僱主組織及勞工團體,以及為其中包括從事較長工時行業的人士及公眾舉辦諮詢會。委員會亦歡迎各界提交書面意見。」
諮詢文件及小冊子可在委員會網頁(www.swhc.org.hk/tc/consultation)下載,或於今日下午十二時三十分起於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諮詢服務中心、勞工處各就業中心、行業性招聘中心、青年就業起點及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索取。諮詢會的詳情亦會稍後在上述網頁公布。
公眾可於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或之前,透過電郵(swhc@swhc.org.hk)、傳真(2110 1527),或郵寄(香港上環干諾道西21-24號海景商業大廈1樓A室標準工時委員會)向委員會提交書面意見。
標準工時委員會由梁智鴻醫生擔任主席,委員來自勞工界、工商界、學術界、社會各界和政府。有關委員會的詳細資料,可參閱委員會網頁:www.swhc.org.hk。
完
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