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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就望后石谷修復堆填區疑涉不當操作的報道展開全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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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傳媒報道屯門望后石谷修復堆填區疑涉不當操作的事件,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今日(四月十五日)表示,署方十分重視有關報道,並會作出全面調查。

  根據望后石谷堆填區修復工程合約,承辦商必須保持堆填氣體燃燒溫度達攝氏1 000度。由於承辨商已確認曾於短暫時間未能完全達到合約中對堆填氣體燃燒溫度的最低要求(即1 000度),環保署現正根據合約違規罰款機制向承辦商徵收違規罰款。對於在較低燃燒溫度下對消除堆填氣體污染物的影響,環保署除要求承辦商安排顧問工程專家作詳細評估外,也會安排獨立專家作出分析。

  污水處理設施在攝氏100度以下已可達致分解游離氨氮的效果,讓經處理後的污水中的總氮值降至合乎法例的污水排放標準。所以堆填氣體燃燒設施的溫度就算稍低並不會影響污水處理設施的操作。

  望后石谷修復堆填區的滲濾污水,經過堆填區內的污水處理設施去除污水的總氮,把污水處理至合乎《水污染管制條例》規定,再經污水渠排放到渠務署的污水處理廠,與區內生活污水一同處理及消毒後,才經深海管道排出大海。

  環保署經檢視堆填區附近海水監測站在二○一四至今年首兩月的水質數據,發現無機氮及非離子氨氮的濃度均未見異常,鄰近海水和水生態環境一直都是正常情況。

  環保署在今年一月收到有關投訴後,地區辦事處的執法人員和駐堆填區人員先後多次到污水處理廠周邊雨水渠及河道進行巡查,期間沒有發現該污水處理廠的污水有直接排進河道的情況,所抽驗的水樣本結果亦未有發現違反排放標準。

  環保署署長已要求調查團隊再次進行深入調查,並在兩個月內提交初步報告,如發現有任何違法或其他違反合約的行為,署方必定會依法辦事和按合約追究。

  環保署會聯絡有關媒體和相關人士協助調查。任何人士如能提供更多資料,歡迎與環保署聯絡。



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2時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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