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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特區護照免簽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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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君彥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加拿大政府自上月十五日起實施一項新規定,獲豁免入境簽證的護照(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護照)持有人,須於辦理登機手續以乘搭飛機前往加拿大前,先取得電子旅行證。關於外國政府對特區護照持有人實施的入境規定,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除加拿大外,有多少個國家/地區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但規定持有人在入境前須先取得電子旅行證;

(二)有否考慮對第(一)項的國家/地區所發護照的持有人實施同樣的入境規定;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加拿大政府的網頁指出,電子旅行證以電子方式與獲發該證件的人士的護照相聯,而入境事務處於二○○七年二月五日起才接受市民申請特區電子護照,當局估計現時有多少本有效期尚未屆滿而且不屬電子護照的特區護照,以及當局會如何協助該等護照持有人申請有關的電子旅行證?

答覆:

主席:

(一)現時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入境待遇的國家或地區共156個,當中除加拿大需要特區護照持有人於辦理登機手續前預先取得電子旅行證外,特區政府暫時未有收到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官方通知實施同樣安排。

(二)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會不時檢討簽證政策(包括免簽證安排),並按情況需要考慮作出調整或引入新措施,以確保簽證政策在給予真正的訪客旅遊便利的同時,亦能維持有效的入境管制。就問題第(一)項所述的國家(即加拿大),特區政府目前未有計劃實施入境前登記的安排。

(三)根據加拿大政府提供的資料,由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起,獲免簽證待遇的外國護照持有人(包括特區護照持有人),乘搭飛機於加拿大機場入境或過境,不論持電子護照或非電子護照,均須於辦理登機手續前預先取得電子旅行證,有關的申請方法相同。透過陸路或海路進入加拿大的入境要求則沒有改變。截至二○一六年二月底,約有34萬本非電子特區護照仍未超過有效期。就有關入境及過境加拿大的新安排,入境處已在其官方網頁上載相關資料。另外,入境處亦已透過香港旅遊業議會及香港國際機場航空公司委員會,通知各旅行社及航空公司有關入境及過境加拿大的新安排。市民如欲了解申請電子旅行證的詳情,可瀏覽加拿大政府網站Canada.ca/eTA。如有查詢,市民宜在旅遊前先向加拿大駐香港總領事館了解相關安排及情況。



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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