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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與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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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四月十三日)出席一個公開活動後,與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想問CY的女兒前陣子有機場人員將她的行李帶入禁區內,其實機管局提交了報告沒有?何時會向公眾解釋?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們已要求機管局提交報告給政府。大家都知道機場的保安問題主要是保安局作為政策局(處理),保安局局長公開講過,而民航處亦講過在機場保安最關鍵的問題是無論任何人,包括機組人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或任何物品都是需要經過安檢才可以進入禁區。在三月二十八日的事件中,就這方面的安檢已經進行,所以沒有機場安全方面的問題存在。但我知道公眾還有很多意見,我們收到機管局的報告後,會看看有沒有事宜需要我們再跟進。最近幾天民航處都發表了多次回應,我希望能夠讓公眾在機場安全的問題上釋疑。

記者:空勤工會方面計劃可能會發起一個靜坐,抗議民航處在這件事件上處理得不好,以及現時社會關注重點是行李經過安檢的時候,乘客是否需要「跟身」,而不是經不經過安檢的問題。會不會有一些清晰的指引給予公眾呢?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民航處已經講過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安全方面的要求,究竟有關規定是怎樣,所以我沒有甚麼補充。

記者:想問關於港鐵方面,昨日馬時亨說自己個人的建議就是將派給政府的特別股息再分給市民,作為一個車資的補貼。他就說政府已拒絕他,局長可否詳細說明拒絕的原因?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其實在上星期的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會議上都講過這個問題,究竟政府應不應該動用公帑資助公共交通,這是一個政府認為不可行的做法。首先,政府所投資的任何機構如果派息,在政府的財政制度下都是進入公帑,成為公帑的一部分。所以如果說用公帑去補貼公共交通,第一,是不是一個合理地運用資源、運用公帑的做法呢?以及公帑通常要考慮社會上不同需要、優先次序,這是一個更加大的問題。在目前來說,我們唯一用公帑去資助一些(公共)交通方面的服務就是例如對長者、對一些殘疾人士,我們有所謂「2元」車費計劃、一些跨區交通津貼,以及對一些離島渡輪線我們有些特別的協助措施,令有關渡輪服務的票價不需要這麼高。這些是唯一的資助。其他公共交通服務過去一直以來都是能夠做到一個好的平衡,即是說一方面能夠確保這些服務的營辦商在財政上、在營運上可以有持續性,另一方面票價大抵上是公眾能夠負擔得到。

  在港鐵車費問題上,政策都應該是這樣,但現時港鐵面對社會上許多的意見就是說為何盈利這樣多仍然要加價。當然我們明白現行的票價調整機制是二○○七年兩鐵合併的時候,當時的政府和港鐵公司所協定的。有這個方程式不等如永遠是死板不變,因為營運協議內包括每五年檢討一次,如果我們在正常情況下,下一個五年性的檢討是二○一八年。最近政府提出將檢討提早一年進行,在檢討的時候當然會看看這個方程式的效果是怎樣,公眾如果有意見的時候,我們會盡量聆聽公眾的意見,怎樣能夠在一個合約的精神下亦都能回應到社會上一些的關注,這就是政府希望能夠提早一年檢討票價調整機制的出發點。我知道港鐵公司馬時亨主席昨天表達過一些的看法,他提到有眾多持份者,包括港鐵公司小股東都是持份者之一。當然我們都明白整個問題牽涉許多方面,當我們政府如果真的與港鐵公司坐下來商討票價調整機制的時候,我們需要從一個全局、要平衡不同持份者的利益或看法。



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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