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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長者的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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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十三日)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回覆:

問題:

  有評論指出,隨茩輕鉹H口老化問題浮現,長者的住屋需要已成為社會關注的主要議題之一,以及拓展了未來房屋發展的領域。然而,現時只有香港房屋委員會及香港房屋協會有為長者提供度身訂造的家居,而私人發展商沒有積極回應長者的住屋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有否採取措施鼓勵私人發展商發展住宅項目時提供長者宜居單位;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過去5年,有否評估私人發展商提供該類單位的意欲;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五年,有否研究如何借鑑外國經驗和做法,貫徹落實「居家安老」、「長幼共融」的政策理念;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投放資源以進行有關研究;

(三)過去五年,有否就土地政策、城市規劃、土地契約條款,以及《建築物條例》(第123章)中關於住宅樓宇通用設計的規定等事宜進行全面檢討,以落實第(二)項所述的政策理念;若有,結果為何,以及有哪些主要的改善建議;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進行有關檢討;及

(四)會否在短期內就長者房屋政策的內容、執行情況、成效進行檢討;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在整合勞工及福利局和發展局提供的資料後,我現就謝偉銓議員的問題各部分綜合答覆如下:

  住屋是影響社會各年齡階層的民生問題。與此同時,政府亦十分關注長者的福祉並一直致力推動「居家安老」的政策。「居家安老為本、院舍照顧為後援」是政府的基本安老政策。為配合上述「居家安老」的政策並改善長者的居住環境,在公營房屋方面,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新建公共房屋(公屋)已全面引進「通用設計」,配合不同年齡和身體狀況的住戶的需要。即使住戶年老或行動不便時,仍可在原有單位繼續安居。至於居住在舊式公屋的年老租戶,房委會亦會因應他們的需要改裝單位設施。此外,房委會亦推行一系列鼓勵年青家庭與年長家屬一同或就近居住的「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天倫樂加戶政策」、「天倫樂調遷計劃」及「天倫樂合戶計劃」,以鼓勵家庭成員互相扶持並關懷長者。香港房屋協會亦在其轄下的出租屋h推行「樂得耆所」計劃,改善長者的住屋環境和設備,協助他們實踐居家安老。

  私營房屋方面,《建築物條例》(第123章)下的《建築物(規劃)規例》(第123F章)第72條載述了無障礙通道及設施的設計規定,確保在建築物內設有適當的無障礙通道及設施。發展局轄下屋宇署並發出《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設計手冊》),提供有關無障礙通道和設施的指引,以補足《建築物(規劃)規例》第72條的規定。所有新建築物或現有建築物的改建、改動或加建,均須符合《建築物(規劃)規例》和《設計手冊》現行版本所載列的最新無障礙設計標準。《設計手冊》第六章更具體列出有關長者及體弱長者的設計指引及設計考慮要點。《設計手冊》所載的「暢通無阻」設計規定、設計考慮要點,以及建議遵守的設計規定,有助增加長者,尤其是體弱或行動不便的長者的獨立能力。上述《設計手冊》所載的規定實施後,令物業發展商更關注暢通無阻通道的課題,並意識到為長者提供更易達方便的建築環境的重要。

  《設計手冊》於一九八四年首次出版後,不時因應建築科技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作出更新。屋宇署並已於二○一四年六月成立「設計手冊技術委員會」,就使用《設計手冊》的實際經驗、建築設計、科技和建造方法的進展,以及相關海外規管的最新措施和標準,收集和聽取建築業界和有關團體的意見及建議。屋宇署會考慮技術委員會對《設計手冊》的建議,亦會繼續聽取各持份者的意見,以持續提升無障礙設計的標準。

  在城市規劃方面,規劃署正進行《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香港2030+》)研究以更新長遠全港發展策略,當中會探討多項對香港未來長遠發展影響深遠的社會和經濟趨勢,協助制訂適切的都市及空間規劃和發展策略以配合香港未來需要,包括研究如何在城市規劃及建築設計等方面應付人口老化帶來的挑戰。《香港2030+》的初步研究結果及相關建議會於今年稍後公布並進行公摯捋P。



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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