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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襲擊控煙督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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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四十六歲男子因襲擊控煙督察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今日(四月十二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他因干犯吸煙罪行已於同一法院被罰款五百元。

  有關案件發生於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控煙督察隊伍巡查九龍佐治五世紀念公園期間,一名控煙督察被該名男子襲擊。他其後被警方拘捕並落案控以有關罪名。

  壎芵p發言人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

  發言人說:「恐嚇執法人員或向他們使用暴力均屬嚴重罪行,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截至今日,二○一六年錄得兩宗襲擊控煙督察的案件。自二○○七年起,共有七十二宗個案,而在六十三名被判襲擊控煙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當中,十六人被判即時入獄。法庭頒下的最高刑罰為即時監禁四個月。



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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